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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医食无忧[穿越] > 医食无忧[穿越] 第115节
  燕昶略一沉思:“也是这个理。不过这饭菜上来也要个一时半会儿,待先生诊完再用也不迟,总不能叫小先生空着肚子回去。这河上水鲜极美,若是错过,可真是一大憾事。不过小先生既不能饮酒,那不如以茶代酒,也好让夏某聊表一下心意。”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再拒绝就太不近人情了,余锦年思考片刻,还是点头称是。
  周凤很快将一些药具送来,余锦年挑拣一番,虽终究有些不满意,但还算看得过去,更没想到的是,他昨日不过是提了一嘴艾绒的事,这位夏老板竟也给买了回来。
  前一日,他虽粗略看过了此人的病候,今日还是要更加细致地琢磨一下其中病证,方可更加放心大胆地施针用药。只脑子飞转的片刻,余锦年已敛了神色,端端正正地坐在案边,请了燕昶的左手,要与他把脉。
  燕昶靠着隐几,视线从伸出去的那只手渐渐地攀上去,落在余锦年象牙色的脸庞上——他好像不似那个擂台上风光洒脱的少年了,多了几分专注认真,眉眼低垂,神色内敛,眼睫随着他入微的思考而轻轻翕动,身上还奇怪地有些淡淡奶香。
  治病?
  他压根没打算自己这经年宿疾能被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治好,尽管这少年人在常都府颇有薄名,被人交口称赞。可他这些年见过的“神医”太多了,反反复复,偶有成效,可他这条手臂坏了又好、好了又坏,仿佛是上天刻意折磨他一般,总不给个痛快。
  他只是想看看,那个清寡冷淡、滴水不漏的季家世子,那个常年龟缩在国公府里,一面说着与世无争,一面又用他那只无形的手牵拉着朝前朝后的季三公子,那个屡屡大难不死的混血杂种,究竟是为了什么人,才肯出来他那避了一世的“绣楼闺房”。
  今日见了余锦年,燕昶又不免觉得好笑。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哪怕是那个寡欲无求的季叔鸾,到底也没逃过这句话。
  只是这少年,时而欢脱时而沉静,决计算不上是“美人”的行列,但燕昶看着他,有时便不自觉想到“生动”二字。旁人惧他者有之、敬他者有之、害他者更有之,十余年来,他沾惹了一身杀伐之气,夜榻酣卧时,枕下已有数年离不得刀刃,早就没心力去应付什么风花雪月。
  他也是血肉之躯,何尝不会感到疲累,何尝不愿有一贴心人相伴左右。
  燕昶一时陷入沉思,眉峰紧锁,待回过神来,发觉那少年已“夏老板、夏老板”地唤了他好几声,是请他换另只手来把脉,他依言做了,又将余锦年细细打量,忽然问道:“余小先生哪里人士?家中还有无其他亲人?”
  余锦年道:“原是南边一山中小村的人,后来家里出了些事,家人……俱没了。后来辗转到了常都府信安县,便就此定居下来。”来到一碗面馆之前的事他记得浑浑噩噩的,因也没几件好事,遂也不太想提及,只一句话草草带过。
  燕昶谈及一桩往事:“没什么,只是瞧小先生眉眼,竟有几分熟悉。不过那位隐士已藏匿行踪几十年,从未听说还有小先生这样伶俐可人的后生子嗣。”
  “这世间之人千千万,便是先神造人,也难免会捏出几张相似面孔,并不奇怪。不过是我生得比较普通罢了。”余锦年说。
  燕昶垂首一笑,又多看了他两眼,却不再做过多争辩:“许是罢。”
  第111章 艾绒
  晡时,古来据说是夹河两岸猿啼长啸之时。
  东崇府是北方商贾重镇,虽赏不到猿鸣两岸的奇景,但鼎沸人声却是少不了的,况且城外佛会一办便是十天半月,本就热闹,恰好今儿又逢了望日,城中南北凑起了大大小小的集会。段明几人跟至此,守在暗处,那船是私船,未得主子命令,他们也不敢乱动,遂仅谨慎地盯着船内的动静。
  城里鱼龙混杂,码头这边更甚,长工们裸着肩背坐在岸边侃大山。那船泊在此处却颇为安静,只几个家仆有条不紊地上上下下、进进出出,搬些食材薪炭上去,又或者两个烧火丫头出来透气吹风——瞧着也的确是一家普通富商罢了。
  窗外是成串儿的吆喝叫卖,河中央还有喊号子的渔船,然而这些都扰动不了船中静谧非常的气氛,也算是闹中取静了,余锦年与他闲聊片刻,也并未忘记自己的职责,把脉后道:“夏老板,可否褪去肩上衣物,容我细查一下痛处肌肤?”
  “自然。”燕昶解了衣带,并无扭捏,慢慢褪下了里外衣衫,将整片肩背都裸露出来。
  余锦年转到他背后,低头瞧了一眼便有些愣住。这背上凌乱好几条旧伤痕,已说不上是哪年的,总之不会是近两年才受的伤,他许是体质问题,极易落疤,使得背部条索状的增生肉质显得格外狰狞,相比之下,右肩处那铜钱大小的圆疤倒不显得那么难看了。
  但是疤印小并不意味着伤轻,有时候恰恰相反。
  燕昶静候片刻,见他不动似若有所思,于是也稍稍偏回一点视线,静静地观察了他一会儿,才出声问道:“怎么,小先生可是吓着了。”
  “啊。没有,只是有些吃惊。想不到夏老板这般矜贵的人,也会受如此重的伤。”余锦年意识到自己的失礼,赶忙将目光挪移开去,几根手指在袖中暗中搓热了,才轻轻搭上他的肩头,试探了几下力度后,再细细地感受指腹下肌肉纹理的攒结生长。
  燕昶是如何精明的人,怎会看不到余锦年手上那一串小动作,瞧着是自然而然,实则是心思细致、一丝不苟——这个少年,也许远比他第一眼给人的印象,要稳重得多。燕昶心里揣摩了片刻,兀自道:“西南多悍匪。”
  余锦年没明白:“……什么?”
  燕昶自己摸向腰侧后方的一条疤痕,道:“身上的伤,便是在那边受的,很多年了。肩上这处,乃是被贼首用飞箭所刺。不过那人头颅已被我割了,如今放在府上做灯托。”
  他说着突然仰起视角看来,余锦年的视线冷不丁与他撞在一块儿,因思考着病的事,脑子转的慢了些,便显得有些呆,过了片刻他刚想说话,对方又蓦然一笑:“假的。”
  余锦年:“……”会有人信就怪了好么。
  燕昶收起戏谑,怅然道:“其实是对家雇了杀手,内子替夏某挡了致命一剑,这才令那飞箭只伤了我的肩臂,可她自己却……”
  余锦年死死盯了他半晌,眼里充满了“信你便有鬼了”!
  燕昶既不争也不辩,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
  余锦年不在乎这伤究竟是怎么来的,随他胡扯,他知道这伤乃是经年箭伤就行了,于是继续低头察看男人的手臂,自顾自道:“我见过许多形状各异的伤口,你这个……算不得多厉害,只是疤痕重了些,若是初伤时好好照看,应当不至于如此。不过大好男儿,倒也不怕身上有些伤疤。”
  燕昶静默片刻,若有若无地呵笑了一下:“也对。”
  余锦年看他欲言又止,不明白这人想说什么,干脆闭上嘴,专心看病,他一手握住燕昶的手臂,另只手则按在肩头,慢慢地扳动,间或叫他自己用些力气去抓取桌上的什物:“夏老板,你且讲讲是如何痛法,是动时痛还是静时痛,冷时痛还是热时痛,是白日痛还是夜间痛?”
  燕昶想罢,心气平和地一一讲道:“起先只是劳累时偶感疼痛,也便没放在心上,后来愈加严重,自去年以来,这只手更是时时酸楚僵痛,难以久握,似有一细刀卡亘骨中,入冬后尤甚,需得用炉火暖着方才舒服些……小先生,可有些头绪?”
  余锦年耐心说:“此病本就是皮肉经筋之间郁而不通,以至于气血攒结凝滞,经络瘀阻,故而疼痛。况且夏老板久居南地,气候湿寒,愈是使淤塞加重,如此往复便成了个死胡同。夏老板,你现下感觉如何,比之刚才……可是痛甚了?”
  燕昶看了看他,眉头隐不可见地皱起:“尚且可忍。”
  “既然病了,便无需再忍,否则还要我们这些治病的做什么?”余锦年将他手臂放下,在室内环顾一圈,抬脚走向内侧的书案。他这船,外面看着并不如何华丽,然而内部陈设很显然是费了好一番心血,不管是红楠木的书案、白玉的虎兽镇尺,亦或者是梅子青的冰纹片叶笔觇,乍看不觉如何,细细一赏才觉古朴大气。
  余锦年挑了根最普通的笔,胡乱舔了墨,写到桂枝、干姜、羌活、僵蚕等物,辅以茯苓、白术、桑寄生和伸筋草以壮筋骨,用黄芪益气,又添薏苡仁与甘草,斟酌了药量,删删改改好一阵,其神色认真宛如入定,俨然已将旁人给忘在脑后。
  燕昶拢衣起身,见他闷头专注于与几个墨字较劲,正看着,一根苍灰发带顺着后脑落到肩头。申时过半,日头渐西,斜光恰从窗外乱入,洒得人耳颊上一片金红。
  熹微河风的一个不经意,便将那发带尾稍卷落进了笔觇,余锦年没有察觉,正要直身,忽地感到耳边伸来一只手,他下意识绷紧了身体,就听窸窣一声,燕昶抬手拽去:“发带污了,摘了罢,省得将衣领也弄脏了。我这别的没有,这些小物还是有那么几个的。”
  “不必了……”
  “周四!”
  余锦年微微皱眉。
  由此,燕昶不禁想到昨日他提及的那条丢失的鸭蛋青——那种柔腻的蛋壳色配他,也确实是好看。只他船上也不知有没有那样颜色温柔的东西。于是叫了周凤来,悄声吩咐了几句。
  周凤听罢顿时苦了脸,却也不敢言语,跑去后舱好一番清点,只是他家主子向来是不喜这些靡烂之物,所配衣饰一向以端庄得体为要,何曾戴过这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更不提还有诸多要求。
  好容易翻找出一条主子做皇子时戴过的海碧抹额,两端根须各缀着一对雪白圆润的东珠,前额绣着落落银云——也不知合不合主子的意。
  “凤哥,这是找什么呢?”看守船上仓库的是个新被提拔上来的卫兵,之前一直在越地,今次是头一回得幸跟着主子出来,是故一路上都兴奋得很,手脚不闲着,哪儿哪儿都想帮一把,话还尤其多。他瞧着周凤一头扎在配饰箱里,又从他指缝里瞧见两粒硕大东珠,立刻诧喜道:“主子以前可从不赏谁妆钿首饰,这是哪家的女娘,入了主子的眼?”
  周凤啐他:“不长眼的东西,你那只眼睛瞧见这是妆钿首饰了!仔细你的嘴,若叫我听见什么风言风语,将你扔河里喂鱼!”
  那卫兵嘀咕道:“姑娘便是个姑娘,咱主子也老大不小的了,纳个姑娘怎么了。”
  若是个姑娘就好了。人家不仅是个真真正正的哥儿,还是季三公子的人。
  周凤其实也愁得头秃,心中腹诽——自家的越王主子年少时是个喜争强夺胜的性子,又只对仗法兵剑有兴趣,少年英才,功勋累铸,先帝还夸其“智勇”。后来四海升平,他反倒被发配去了越地,脾性也越发深沉,更不见得他娶女纳新。
  这个年纪,正是男人一展雄风的好时候,他们主子兴致缺缺也就罢了,这么多年府上仍只有那么几个从小跟到大的通房丫头。
  可据说,那些丫头一二个月也不见得能得过主子几回宠,更不提有谁能诞个小主子小小姐,母凭子贵的,这一个个儿的,放在家里比那官窑的白瓷花瓶还不如呢。
  虽说吧,先帝是给赐过一回亲,可那位贵家小姐天生福薄,还没等嫁进来就病故而去了。燕昶连人家小姐的面都没见过,就不知是犯了哪门子没来由的“痴心不改”,竟再没动过纳妃的心思。
  不过这些在周凤看来,都是托词罢了。
  当今天子是日日催、年年催,这催婚旨意都快成了他们越王府的家常便饭,京城贵女的画像送到越地来,堆满了一屋子,环肥燕瘦、倾国倾城,无论何种惊才绝艳、温雅贤淑,打眼底一过就进了灰堆,总也不见燕昶有个动心的,到了后来,甚至干脆以肩疾为借口,对婚事避而不谈。
  周凤知道主子要成大事,可再大的事也不耽误娶妻生子啊!
  拿着那海碧东珠抹额,周凤自门缝里往里窥视,瞧见自家主子隔着老远,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小神医看,几乎快把人家那嫩皮给刮一层下来了。他赫然惊醒,心中悚怕道:难不成,爷对家里的丫头没兴趣,是因为他好别的?
  主子身居高位,喜欢个别的口味也不怕什么,可是……他叩门而入,视线在余锦年身上打了一个转,被燕昶瞪了一眼,才想起将抹额交上去。
  燕昶接过,亲自起身走到案前:“先用着。”
  在他们翻箱倒柜的时候,余锦年已用粗绳草草把头发扎了,此时道了谢,抹额在手上过了一遍,又不动声色地放回了桌上,压根没往心里进。开了方子,就嘱咐周凤下船去抓十来天的药,再将如何煎煮一丝不苟地交代完毕,之后拿起针包,一根根取了针在烛火上燎烤:“夏老板坐罢,只服药效果怕是不尽如人意,我今日先与你做个针灸,待我的针刀医具制好了,再与你做些其他。”
  说着还嫌碍事,把那价值千金的东珠抹额推远了一点,转而在原处放上针包。
  燕昶瞥了眼桌上被冷落的抹额,眼角微搐,哂道:“那有劳小先生。”
  “不劳烦。我与夏老板施的是温针,今日乃是第一日,针下感受可能会敏锐一些,若是有任何痛楚不适,也当及时讲出。”余锦年他一旦认真起来,便心无旁骛,只有眼前的此人此病,“这几日直到我离开东崇府,每天这个时辰都会来施一次针,每次半个时辰……夏老板,可行?”
  燕昶:“自然听先生的。”
  余锦年点点头,取了细银针,分别刺在肩三穴,即肩髎、肩贞与肩髃,此三穴各自归属手三阳经,是治疗肩颈痛症的重要穴位。又选合谷与舒筋要穴阳陵泉,以及痛感最强的阿是穴。下针后轻捻以得气。
  “麻烦周四爷将昨日买的艾绒拿过来。”
  周凤赶紧取了来,满满当当一大盒。
  艾绒是取采摘晾晒三年以上陈艾,选其叶宽绒厚者,捣碎过筛多次而制成。新艾烟浓火烈,易伤脉,远不及陈艾去了燥性,阳气内敛,焚烧时也更柔和,故而艾绒向来以老艾为上品。
  五月采艾,晾制,短则三年,长则五年,直到某日腊月才开始制绒,不仅锤捣的石臼木槌需得是清洗干净的,所用之水也要纯净,锤筛次数越多,制艾师傅心思越精,艾绒才越细腻。上等艾绒不仅手感如棉絮一般轻绵柔软,轻松便可捏制成形,色泽也是绿中显金,有称金艾。
  由于制艾的年岁之久,市上不免有些黑心奸商,用黄泥水混当年新艾捏团,以次充好,表面上看去虽也是色泽金黄,其实却是最低劣的下等品,着实坑蒙了不少客人。
  余锦年捻起艾绒,确实是难得的好艾,便赶紧指挥着周凤一起捏艾柱。
  捏好几个,也不需什么额外的胶着固定,直接插到那几根银针上,用烛灯点燃,令它静静燃烧,以焚艾所生的热气,以及针柄残留的余温,通过穴位将热度传至筋脉之间,起到温煦阳气的作用。
  只是周凤一惊一乍的,唯恐那几个小艾柱碎下来,烫了他家千娇万贵的主子。
  燕昶瞧他在眼前晃来晃去心烦,斥他去准备款待余锦年的菜肴,格外还嘱咐要几条河鲜,且问余锦年:“可有什么爱吃的?”
  余锦年总觉得他殷勤过头,可又不好决断他是本性热情好客,还是其实另有所谋,可是思来想去,自己除了会点医术,也没什么好图谋的了,他说到:“不必麻烦了,我也没什么贪嘴的东西。”
  对方果然只是随口一问,实际上心里早已有了决断,全然不给他否认的余地,很快就娴熟地点了几道鱼鲜。
  约莫一炷香的功夫,那几个艾柱就焚净了,焚后的艾绒也并不会散架,仍是初时的形状,可是用灰盒儿接着轻轻一拨,又会顷刻散碎下来,这也是此绒品质绝佳的表现。
  诊病首日,治疗不宜过多,需得循序渐进,温针过后,余锦年也没打算再施其他治法,只叮嘱夏老板注意防寒保暖,时时活动一下手臂,以使筋骨不至于“生了锈”。
  下头人马不停蹄地备膳,船主人也无丝毫放行的迹象,余锦年正愁该如何脱身,不经意间走到窗边,听闻外头隐约喧闹,便向下一看——那岸上金冠乌衣,光风霁月的,好大一个美人儿!
  美人脚下横着个鼻青脸肿的地痞,已被段明制服了,正哭天抢地地告饶。
  余锦年趴在窗沿,欣赏了一会美人的英姿,才两手卷成个喇叭状,朝下喊道:“阿鸿!”
  季鸿抬头,朝他勾手:“下来。”
  燕昶在隔间内更衣,听闻此声,走近内窗,隐在阴影处端详着岸上之人,数年未见,他容貌上也没什么变化,骨子里还透着季家人陈腐酸迂的味道,谨慎有余,雄心不足,还不如他那生性洒脱的亡兄。
  ——真叫燕昶看不上。
  季鸿似乎察觉到什么,猝然仰起视线,像那巴掌大的窗口望去,里头黑黢昏暗,只可见一帘半扇的帷布。
  余锦年高兴着疯跑下来,被季鸿张手拦住,裹进胸前抚了抚背,两人低头轻轻交换了几句话,又相视而笑。
  燕昶拿起桌上的东珠抹额,再抬头瞥见岸边,季鸿自袖中掏出一支细银簪,替那笑眯眯的少年将垂散的头发绾固在头顶;动作间,那少年忽地拽住季鸿一只手,眉间隐隐作皱,忧心地吹了两口,心疼得无以复加。
  若不是他目力极佳,还真难以瞧见,那季家老三手背上有个蚂蚁大的细伤!
  想起那小子方才在自己船上说的什么——大好男儿,不怕身上有些伤疤——可见这话说得真如放屁一般。
  燕昶一个用力,将手边窗棂给掰下来一块。
  周凤忙上前,拦住了燕昶的去路,提醒道:“主子,主子,底下都是季家的人,虽尚未察觉出什么,却难保不对我们起疑。那小世子可非善茬——”
  “季家的人如何。”燕昶冷了脸,“季叔鸾的人我动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