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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就想你快点去死了,呵呵。”
  他说的是谁,不用猜就知道,自然是让他觉得碍眼的庄谨了。
  嫉妒心真可怕,可以让一个人疯狂到冷血无情。
  郑之南一想到庄谌和庄谨是从小到大的情谊,就觉得有些人,无论生活在什么样美好的环境,都不一定能变成美好的性格。
  这大概就是劣根性,以及,欲望无法被满足。
  等郑之南离开后,那边庄谨也听完了从郑之南项圈上的窃听器收录到的话。
  如果不是上一世庄谌为了故意刺激他对他说的话,庄谨其实一直都是把他当一个弟弟,所以他从未去怀疑过所谓的车祸,甚至公司的一切。
  上一世庄谌那么轻易的获得父亲的信任,得到公司的管理权,甚至后来的所有权利,都是他在庄弘笙面前为他说过好话。
  他说:“我现在已经是这样了,就让阿谌接手庄氏吧。”是他亲手把庄氏送到了庄谌的手里,送到了这个杀人犯的手里。
  儿时的一切也清晰的仿佛昨日才发生过的。
  可庄谌早已忘记这些,他一心只想弄死他。
  上一世这个时候父亲已经因为抑郁加过度饮酒离开,但这一世父亲积极地面对生活,从事慈善。
  他说,他要多做善事,那样你母亲应该会过得更好,我想她等我的时候,不那么孤单,我想更多人念着她。
  为了母亲,他仿佛有了无穷无尽的动力,以母亲的名字做了许多对社会和大众有意义的事情。
  因为这半年父亲的无心之举,让庄氏的股票和口碑都频频上升,给公司带来了更多收益。
  这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父亲的转变,让庄谨的内心仿佛有了一个精神支柱,他恢复的也越来越好,不在人前时更是频繁活动锻炼,现在已经完全恢复到了行走自如的状态。
  只是为了降低庄谌的防备心理,一直没有对外说。
  庄谌一直想找机会请医生给庄谨再检查一下腿,他想确认一下庄谨的腿是不是真的废掉了,毕竟当初也只是他和医生的一场阴谋。
  但庄谨“心灰意冷”已经放弃了治疗,不愿意被再去看医生甚至做检查。
  庄谨坚持,让庄谌也无可奈何,毕竟庄谨这样的态度他觉得很正常,因庄谨的坚持,庄谌也就将这件事放下了。
  随着庄家父子越来越好,甚至公司也越来越好,庄谌自然会焦躁。
  这些越辣越好让他没办法趁虚而入,给庄谨致命一击。
  庄谨能猜出来庄谌很浮躁,这是他乐于见到的,因为当一个人越急躁的时候,越容易出纰漏。
  只是他总还记着从前的情分,那些相处都不是假的,所以他被庄谌的那句“忽然就想你快点去死了”伤到了。
  虽然只是有一点刺痛,可还是会感到难受。
  真可笑。
  人啊……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郑之南回到了书房,他看到庄谨微微垂着眸,不知道在想什么。
  大概是刚刚那句庄谌的话?
  脆弱的主角,这个时候特别适合刷好感度。
  郑之南变成人的样子,将沙发上庄谨放好的衣服重新穿在身上。
  然后一步步走到仍坐在书桌前发呆的庄谨身旁,他从背后拥抱住庄谨。
  “我会好好保护你的,别怕。”娇憨的话让庄谨眉头一松。
  他倒没有怕,只是有些伤怀而已,所以着实被郑之南这句话给逗笑了。
  他伸出手将人直接拖到了怀里。
  郑之南坐在他的腿上,靠在他结实的臂弯里,看到庄谨笑,自己也跟着笑。
  “你不难过了吗?”
  “有你在,怎么会难过。”
  “我是你的开心果吗?”郑之南傻笑。
  庄谨吻了吻他的唇说:“你是我的心肝。”
  郑之南伸出手去摸他心房的位置问:“是这个吗?”
  庄谨握住他的手,吻了吻他的手背说:“是。”
  “嘻嘻。”郑之南的眼睛因为这句话而慢慢变成了蓝色。
  这在庄谨的眼里就是一个讯号,代表他又爱上他一点点,他感到欣喜,感到愉悦。
  忍不住俯首吻在了他的唇上。
  他们自从在一起后就时常亲吻彼此,但这一次要格外的缠绵。
  吻到最后,庄谨将他抱起,走到了书房里间的休息室,里面有一张非常柔软舒适的大床。
  郑之南有时候困了会在里面睡一会儿,有时候是两个人一起。
  但以前仅仅只是休息而已。
  当庄谨把他放在那张大床上时,郑之南的眼睛已经完全变成了宝石蓝的样子,他说:“现在要休息吗?”他假装庄谨困了。
  虽然他已经听到庄谨的好感度在急剧提升。
  系统:好感度提升至89。
  庄谨摇了摇头,俯身过去挨着郑之南说:“不休息。”
  “那要做什么?”郑之南仿佛想到了什么,一张脸粉扑扑的,最后不知道怎么回事,猫耳朵都冒了出来,不时抖动一下,像是在害羞。
  庄谨看到他露出来的耳朵,伸出手喜爱的摸了一下说:“我想摸摸你的尾巴,可以吗?”说完这句话,庄谨喉结滚动,仿佛想到了什么让他身心发烫的画面。
  郑之南按住自己的耳朵,想把耳朵按进去似的。
  他说:“怎么跑出来了”可是耳朵刚按进去,要去按另一只的时候,又弹了出来。
  接着他的屁股一抬,屁股后面的裤子里鼓了起来,有一部分还从裤子边冒了出来,是一条蓬松顺滑的猫尾巴。
  庄谨伸出手将那根委委屈屈塞在裤子里的长尾巴拿出来,一下一下的顺着那长尾巴,然后他看到郑之南脸上露出舒服的神情,甚至还闭上了眼睛。
  郑之南的确感觉到舒服,然后借着这个劲儿躲到了庄谨的怀里,脸已经不是粉色,而是喝醉了一般的酡红色,可爱到像是一只熟透的蜜果,让然想要去咬一口。
  庄谨也的确这么做了,他一边握着那条猫尾巴给他顺毛,一边去亲吻郑之南的脸颊,烫烫的,然后他咬了一下。
  果然听到怀里的人抬眸看向他说:“你干嘛咬我,我的肉一点都不好吃。”
  庄谨一本正经地说:“好吃极了。”
  郑之南鼓着脸,噘着嘴,气哼哼地两只手捂着脸颊说:“不好吃不好吃!”
  “帮我把衣服解开好吗?”庄谨这样请求郑之南,他要给他找点事做,才方便做接下来的事情。
  郑之南欣然同意,伸出手去给庄谨解扣子,先是衣服扣子。
  就在郑之南忙碌的时候,庄谨咬住了郑之南那毛茸茸的可爱猫耳。
  郑之南分不出手去制止庄谨,嘟囔了一句说:“干嘛啦,为什么又咬我,刚刚都咬过了。”
  “因为你好吃。”庄谨还是那句话,嘴角含着笑意。
  两人就这样痴缠着搅在一处,一会儿咬一口,一会儿亲一口,不时揉一揉捏一捏,逗得不顾外面的天色,仿佛此时此刻只有两人。
  什么仇恨恩怨全都烟消云散,因为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第104章
  虽然早有预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但前期还是有些抵触,毕竟对于这具身体来说, 做那事儿,还是第一次, 难免青涩感觉到结合的有些困难。
  不过书中世界就是与现实不一样, 前期就算再疼再难受,后面也会越来越舒服,爽,爽到精疲力尽,四肢酥麻, 眼前金花四溅,仿佛飘在云端, 又像是在一叶小舟中随着随波摇晃。
  郑之南懒懒的被庄谨抱在怀里,这个时候他头上的猫耳和尾部的猫尾因为碍事儿已经消失, 他一身疲乏,连手指头都懒得动。
  庄谨看看时间, 已经六点了, 离吃晚餐也就剩下一个小时的时间了。
  但是想到刚刚他因为受不住而落泪的样子, 就不忍心他跟他下楼用餐,破天荒的, 海叔第一次听到大少爷要在书房里和郑之南一起吃, 虽然没说是什么事儿, 但还是让海叔诧异了下, 毕竟就算是腿最难受的时候, 少爷也是要下楼陪老爷用餐的。
  然后海叔就想到了那个天真烂漫的大男孩郑之南。
  或许和他有关?
  其实海叔很喜欢这个男孩子,因为他的到来让少爷的心情越来越好,笑容也越来越多,人也开朗了。
  海叔忍不住问了一句:“之南也在楼上吃?”
  “嗯,我们两个一起。”
  “是不舒服吗?要不要请医生?”
  庄谨很坦诚地对海叔了一句:“我想单独和他用餐。”这话的另一层意思就是并不是生病。
  只这一句,海叔一切都明了。
  然后忍不住露出了老父亲一般的神情,太好了,少爷有了喜欢的人!
  海叔已经不在意郑之南是男孩子,和少爷在一起不合适什么的。
  他现在只觉得,谁能让少爷开心,感到快乐,男人女人,有什么关系。
  只要他们开心。
  何况之南那个孩子性格多好,多开朗。
  晚上庄弘笙回来,没看到庄谨,随口问了海叔一句。
  就听到海叔喜气洋洋地说:“少爷说要和之南单独在书房里用餐,今天就没下来,让你们吃,不用等他。”
  庄弘笙只挑了挑眉,嘴角勾起一抹笑容,别的什么都没说。
  因为他早就觉得儿子带这么一个男孩回来,肯定有其他的企图,这不,最后还是没忍住,露出了狐狸尾巴。
  其实庄弘笙对郑之南的印象也不错,所以不管是管家,还是他作为父亲,都没有觉得这两人在一起有什么问题。
  谁都没有注意到,一旁的庄谌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眼神暗了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