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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目,迟早是灵能力者的领军人物。”
  ……
  黑腔即将闭合的前五秒,叶久泽爬了进去。谁知他养的狗子太鸡贼,竟是咬着他后摆,一只接一只钻入。
  叶久泽二话不说,抬脚就踹。这特么黑腔可不是游乐场,能让狗子们七进七出!
  一脚直击,宇智波斑轻松避开,并给了饲主一个鄙夷的眼神。
  叶久泽:……
  一脚下压,玖兰枢侧身躲闪,撒开短腿绕过饲主,轻松写意。
  叶久泽:……
  不!他不信!
  一脚横扫,麻仓好优雅起跳,施施然落地、甩尾,不紧不慢。
  叶久泽深吸一口气,使出连环飞踢!
  吉尔伽美什信仰之跃,以完美的背跃式划过饲主的头顶,旋转三周半,翩然点冰。
  叶久泽:……
  卧槽!说好的建国以后不许成精呢!
  可叶久泽没想到的是,因为踹得太过用力,左脚的鞋子竟是不慎滑落,带着惯性冲出了黑腔!
  他懵了半秒,脸色陡变,立刻连滚带爬地往回跑,却不料在伸手的瞬间,一只大掌猛地包裹住他的手腕。
  修长、灼热、有力……他揪住了他的手腕,将他整个人往回拉。
  “你在干什么?”杀生丸的声音有点发冷,“在腔道闭合时伸手,是不想要手了吗?”
  “黑腔”带着空间的切割力,看似无害,实则杀伤力巨大。为了一只鞋伸手,还真是连命也不想要了?!
  “我的鞋!”叶久泽悲呼,“那是我的鞋!”
  “一双鞋而已……”
  “什么?一双鞋而已?!”叶久泽吃惊极了,“我告诉你,只要你鞋穿得好,就算身上套个麻袋都很牛逼!”
  叶久泽稀奇了,世界上居然有不在乎鞋的男人!可怕!
  杀生丸沉默了一会儿,拽着他往前走:“……穿鞋,并不舒服。”
  “啥?我特么长这么大,唯一见过的不穿鞋的男人,也就犬夜叉一个!”叶久泽嘟囔道,“他不穿鞋我能理解,毕竟是犬妖的后嗣,额……等等,犬妖?!”
  噫——
  叶久泽明显感到杀生丸的身影一僵。
  对了,他记起来了——
  犬夜叉坦白过,他是斗牙王的子嗣。而斗牙王,是一只纯种的犬妖,是狗子!
  犬夜叉说起过,他的亲哥叫“杀生丸”,对方是斗牙王的纯血长子。是一只冷漠无情的犬妖,也是狗子!
  叶久泽:……
  身边的大兄弟不仅是妖怪,还是只犬妖;不仅是犬妖,还是只雄性……
  那么问题来了,他的体质究竟是哪里出了错,才会吸引一只又一只的狗子?!
  “杀生丸,你……”叶久泽注视着他,眼带惊讶,“你是狗?”
  不得了,这年头狗都会奶人了!
  杀生丸:……
  “犬妖不是狗。”杀生丸松开了他的手腕,加快了脚步,“闭嘴,快走。”
  黑腔冗长,叶久泽换了双运动鞋,慢跑追上:“可‘犬妖’的意思,不就是成精的狗吗?成精的狗还是狗啊!”
  狗子们跟着,静默。
  杀生丸再度快了三分:“不是那种低贱的东西。”
  “低贱?你咋这么骂你自己?”叶久泽小跑起来,有点气喘,却依然坚持与奶妈搭话,“我就问问,你喜欢吃鱼还是喜欢吃肉骨头?”
  杀生丸:……
  他不再说话,一门心思往前冲。
  “没话说了吧!”叶久泽嘚瑟,快跑起来,喘息声渐粗,“你……你喜欢什么口味的狗粮,我给……给你买!”
  想要留住奶妈的心,首先要抓住奶妈的胃!
  只要一步到胃,没什么男人是征服不了的!
  杀生丸冷睇了他一眼,再度加快了速度。
  叶久泽重重喘息,声音在黑腔中回荡:“你……你慢一点……不要再快了!”
  杀生丸冷声道:“没用的家伙。”
  众狗:……
  前方的众死神诡异地停顿了身形,没几秒,他们红了脸,开始加速前进。
  “什、什么没用!”叶久泽觉得输人不输阵,首先得有气势,“甩34c假胸的人又不是你,说得轻巧!你,还不是跟我一个速度!”
  “诶?啊!不要再快了……跟不上了……等等我,不要只顾着自己爽!”
  死神:……
  众狗:……
  啧,“黑腔”果然是太污了,所以才这么黑的吧?
  ……
  叶久泽累成了一只死狗,才终于扒着奶妈的披肩,晃悠悠地爬了起来。
  他们的“黑腔”开在静灵庭的高空,附一落下,就成自由落体的速度下坠。叶久泽还来不及反应,就发现自己落入了一团雪白的披肩中。
  它像是长尾般旋转、拉起,将他和狗子们包裹在里头……
  叶久泽从绒尾中抬头,就见罡风凛冽,吹得杀生丸的长发高高扬起,吹得他空荡荡的左袖猎猎作响。
  情不自禁地,叶久泽的目光聚焦在他的左袖上……
  缺了一只手吗?
  好巧啊,居然跟他家富强一样,都是三轮车诶!
  不过这三轮车真软……叶久泽没忍住,把脸埋进了绒尾里,抱着使劲蹭了蹭。
  “嗯……好舒服,太舒服了!”
  杀生丸:……
  众狗:……
  对于男人而言,这真的太糟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  ps:泽妹撩狗技能一百昏!
  ps:宇智波斑:饲主今天啥也没干就学会了骚。
  玖兰枢:饲主今天啥也没干就学会了撩。
  麻仓好:饲主今天啥也没干就学会了皮。
  金闪闪:饲主今天啥也没干就学会了扯。
  蓝染:简称“扯皮、撩骚”?!
  杀生丸:……
  第134章 第一百三十四只狗
  尸魂界, 静灵庭——当真如它的名字那般,是个让英灵沉静的“坟场”。
  往昔繁华落得火海一片, 今朝残象唯余废墟半扇。熊熊烈火焚烧天际,沉沉死气弥漫谷底。鲜血被烤成黑痂,骨肉被散为灵子,刀剑被折断悲鸣, 英魂被送往来生。
  樱花飞刃, 浴血奋战;业火重燃,众生震撼。
  蓝染曾为了自己的野望和私欲封锁虚圈,死神却为了生机的延续和希望锁死尸魂界。
  敌人十分棘手、残酷且强大, 是常人难以匹敌的至高存在。当两只“十刃”大开杀戒, 当“麻仓好”击溃防线, 所有死神都做好了死战的准备。
  无论如何!即使全军覆没!也要将这批最狠辣最危险的敌人葬在尸魂界!
  这是属于死神的职责, 也是护庭十三番的信仰!
  只要还有死神被留在现世, 只要精神与正义永存, 哪怕尸魂界在今天灰飞烟灭, 也总有再度崛起的一天。
  为了后辈的生而付出前辈的死,他们……甘之如饴!
  只是, 死战的番队并没有想到, 驻留现世的死神竟还是打开了黑腔, 转了一部分回来支援。
  这个结果, 令他们既欣慰又悲伤。
  欣喜于同伴情重,宽慰于现世平安,悲哀于重蹈死路, 伤感于共赴黄泉。
  “你们……为什么要回来?”二番队队长碎蜂问道,她不再挂着冷硬的表情,漂亮的眸子里盛满复杂,“你们不该回来。”
  “这么说就不对了。”京乐春水笑了,“男人,可不能躲在女人背后。”
  他抽出刀,摘下了帽子,盯着伫立于高空的“麻仓好”,承诺道:“作为男人,要是在危险中让身后的女人先于自己而死,是无能。”
  “嘛,碎蜂,你还是个小姑娘呐,偶尔也依靠一下我们吧。”
  斩魄刀始解,骤然爆发出高绝的灵压,京乐春水直面袭向“麻仓好”。
  殊不知,对方身为“通灵王”,力量传承于地球,就算赝品发挥不出百分之百,却也够队长级的死神喝一壶。
  京乐春水联合浮竹十四郎对敌,仍不是“麻仓好”的对手。尤其是在火灵的强势压制下,他们的卍解也只能起到拖延时间的作用。
  山本总队长被第二“十刃”拜勒岗偷袭,几乎熬干了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