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筱兔的眼里,周朝是好朋友,好哥们儿,好兄长,他们可以说说笑笑,打打闹闹,甚至可以分享彼此的心事,但是,她真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周朝望着她的眼神开始变了颜色。
对于印筱兔来说,她是个认死理的人,一旦爱上了就是天长地久,所以自从她从六岁那年将戚朗选定为自己的另一半开始,她的眼中就几乎没有再容下其他的男性,所以她也根本分不清在其他的男人眼里什么样的神情代表对她产生了感情。
她选读了手机软件工程,完全在于当初在学生会的门口听到周蜜与戚朗的那番对话,她希望可以用自己的努力真正地走入戚朗的世界。读书并不是只要有理想就可以的,还好她的脑袋瓜并不笨,只是多年来脑子里除了戚朗还是戚朗,所有的力气都花费在如何追求戚朗上面了,现在离开了戚朗,那些无尽的想念全部被化作了动力,她仿佛着魔般地学习、学习、再学习,以惊人的毅力和效率在短短两年间就修满了所有的学分,拿到了手机软件工程的学士学位。
当然,这里周朝功不可没。
筱兔从一开始的语言不过关到后来的听读写都不成问题,完全是周朝的功劳,这个只有25岁的男子,不仅曾经是q大的高材生,更在美国哈佛拿到过双料硕士学位。筱兔当时不得不感叹,他周家的人到底是用什么来养人的?不管男女,一门英杰啊!
在印筱兔几近疯狂地把自己扔进书堆之后,往往都是周朝将她从书海中挖出来,连威胁带诱哄地带她去吃饭,带她去娱乐,让她得以稍稍的放松。
周朝是个很有情趣的人,印筱兔常常说,以后谁做了周朝的女朋友一定会幸福,周朝就微眯着黑黑的眼眸瞅回去:“那你就做我的女朋友吧?”
印筱兔总是哈哈大笑,像是周朝说了多么可笑的事:“不行,不行,那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周朝也不恼,只是笑着问。
筱兔就会凑近他的脸,仔仔细细看一番,最后停驻在他一双黑幽幽的眼睛上,半玩笑半正色的说:“因为你没有朗朗的桃花眼,我这辈子喜欢的只有那个拥有一双美丽桃花眼的男人。”
现在想来,她的那番话对着一个喜欢自己的男人说出来是很伤人的,但是,那个时候,她并不知道周朝会喜欢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