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屁股坐进香槟色的布艺沙发,舒适得想让她叹息。这个沙发宽大柔软,足够两个成人在上面很舒服的睡下。她脱下双肩背包,踢掉了鞋子。百无聊赖,顺手从包中摸出了一个本子和一支笔。
把本子摊在曲起的双膝上,印筱兔工工整整写下“兔兔爱朗朗”。
是的,印筱兔爱戚朗,这绝对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她看着印有淡色小花底纹的本子上面的那五个字,不禁吃吃傻笑起来。歪了歪头,又挥笔写下“戚朗”。
印筱兔从小就不爱学习,更是讨厌写字,可偏偏就是“戚朗”这两个字写的龙飞凤舞,潇潇洒洒,透着一股灵气。
这当然要归功于她10几年来,无论刮风下雨,绝不间断的每日挥笔练习。无论是上课走思,下课发呆,还是晚上睡前,早上起床,但凡抓了空闲,她的身边又正好有纸有笔,她大小姐就会自发自觉地“唰唰”写满整张纸的那相同的两个字——“戚朗”。
印父印中渊每每看到,都是无奈而又颇有些吃味的笑:“咱家的小霸王大概也只有戚朗那小子可以镇住了。”
印母游挚兰在外人面前一向冷艳的面孔上就会露出柔和而动人的笑靥,拍着丈夫的肩投劝慰:“咱家的小兔子还有个怕的人,你应该感到欣慰。”
印筱兔从小就天不怕,地不怕,身为威严学者的爷爷不怕,拥有b市两间上市餐饮公司的型男老爸不怕,美貌与智慧并存的高级翻译官老妈不怕,孜孜不倦教诲的老师不怕,猫不怕,狗不怕,妖魔鬼怪、蛇虫鼠蚁均不怕,却独独只“怕”戚朗。
而这个“怕”却源于他们第一次相见时火星撞地球的“惨烈”场面,其实与其说是“怕”,不如说是棋逢对手的“震慑”,还有些小女孩遇到强者的“崇拜”。
当时,六岁的印筱兔还是个细白粉嫩的小胖娃,但是性格却与自己的名字小兔那温和的感觉完全相反,她脾气直率,手脚好动,总把自己假想成美少女战士,更向往成为一代女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