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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拯救咸鱼老公[重生] > 第27节
  叶知心说:“爸爸要卖房子!”
  “什么卖房子,是买房子!”老三说。
  “啊??”叶知恬懵逼了,“买房子?买哪里?”
  叶顺喝了一口茶,“买镇上。”
  “……为什么突然要买房子?”叶知恬问。
  叶知心说:“买镇上的话,就不用天天走路了。”
  叶知恬想的和叶知心不同,她的第一个反应是能和周崇明住的更近……她大概没什么救了,叶知恬想。
  叶顺:“镇上有房子。”
  他没回答叶知恬的问题,大哥轻声对她说了,“大舅二舅四舅这几天天天找爸,爸不在又来闹妈,烦死人。”
  叶知恬没想过还有这个原因,那些表姐表哥的面孔在她脑海里不是那么深刻,到现在,忽然说起舅舅们,她都好像没什么印象了,“这就买房子了?”
  家里的屋子很大,这个时候也算气派了,到了镇上,束手束脚的,可没有这么舒适,当然,也就读书方便一点,但是这一点,并不在叶顺这个一家之主的考虑范围之内,他本来也没这个念头,只是刚好听到镇上一户人家要卖房子,所以才动了心思,最主要的是晚上回来也不用赶夜路,能在镇上歇脚,做其他事情也方便,“要是你晚上再这么晚,不用回来,直接睡镇上那个屋子里,读书也不用早起。”他对叶知恬抬了一下下巴,说。
  “……”这简直就是惊喜加惊吓了,叶知恬差点都觉得老爸已经知道了什么,给她创造机会来了,“那是挺好的。”
  叶顺告知了他们这一个决定,就让他们去睡觉了。
  第40章 no.40孤男寡女
  家里买房子的速度是很快的, 那晚开的家庭会议结束后,叶顺就买下了镇上那户人家的房子。
  叶知恬自那次之后又见到了刘维,即使前辈子和她关系再好, 这个时候,她也难免有些芥蒂,没办法再做到和之前那样心平气和。
  店她也基本没再管, 也没有再过去, 大哥是经常去县城的, 一个月一次,将钱全都给她。
  这样的疏远,刘维也是知道的,她的性格敏感,上一次去叶知恬家, 都是叶鸣良哄着她过去的, 虽然知道瞒着叶知恬不对, 但被一哄, 就晕头转向, 什么都不知道了。叶知恬对她的疏远她也是知道的, 因而更加的沉默,这次碰了面,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她现在的心态更倾向于逃避。
  这些事情, 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叶鸣良却一无所觉, 也不知道该说他什么好, 不过,即将拥有一个家庭对于他来说,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他天天笑容满面,看样子心情真的很不错。
  他为什么会喜欢上刘维估计只有他自己知道,有些时候,人都是感觉动物,一旦有了一种感觉,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他就是这样,上辈子也是因为有了那种奇妙的情感,才有了那段婚姻,这辈子虽然对象不同了,但他对于这段感情是一样的,一样的热忱,激情,他是一个具有浪漫情怀的男人,除此之外,还有着出色的外貌、优秀的品格还有温柔中带着爽朗的气质,也少有女孩子会拒绝这样一个男孩,即使刘维一开始从没想过这种事情,也难免会沉溺在他的攻势之中,这一对未来会如何,也许需要时间去验证,但现在,他们是快乐的,和所有未婚情侣一般,陷入了热恋期。
  买完房子,叶知恬没有和他们一起回家,而是和叶知心一起在镇上溜达散步,问到妹妹怎么看大哥和刘维的交往,叶知心想了想,说:“挺好的啦,也算知根知底,就是性子闷,说话细声细气的,有点不讨喜,不过大哥娶老婆嘛,又不是我们娶老婆,他喜欢就好了。”
  嗯,叶知恬想了一下,将这事揭过没提了。
  房子买的近,家具也都在,其实挺方便的,镇上不远的地方就有菜市场,旁边有河,屋外有井水,很方便,当然买起来,不可能全家马上住进去,所以在这段时间里,只有叶知恬姐妹住,老三离不开那只灰鹤,所以没有和她们两个人一起。
  天很快就冷了起来,叶知恬裹上了冬衣,乡镇的寒冬比城市要更冷上一些,叶知恬怕冷,整个人都裹成了一个球,这个时候还有毛线裤充当秋裤,并不好看,但很厚实,她想了很久,还是一脸纠结地穿上了,这样的确暖和了一些。
  冬天来的很快,温度也掉的很快,年轻的女孩们无论多爱美,都穿上了厚实的棉袄棉裤,从上到下,全副武装,叶知恬还戴了一个能包住耳朵的毛线帽来御寒。
  这个学期因为少有的雨期而少了一个月,因而课程也做了调整,最后的一个月其实是很累的,叶知恬心再怎么飘,也没多少时间和周崇明约会,想来周崇明也是一样,他没过来找她,叶知恬有些失落,但更多的是心安,总归在那些混混里面已经没了周崇明的影子,这就很足够了。
  天越来越冷,时间即将从1990年滑到1991年,学校放了假,作业留了很多,叶知心回去了,叶知恬还留在镇上。
  周崇明晚上过来,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来到叶知恬住的房子里。
  屋子不算小,客厅大,有三个房间,叶知恬睡离大门近一些的房间,周崇明看了看,含笑道:“不错啊。”
  叶知恬给他倒了开水,然后关了大门,“你不冷吗?”她看见他身上那看起来并不厚实的棉袄,脸色有点不好看,穿的太少了,她想。
  “冷啊,”周崇明挑了一下眉毛,朝她伸出了手,“你给我暖暖?”他说着,唇边挂上了带着狡黠的笑容。
  叶知恬伸手握住他伸出来的手掌,的确很冷,又冷又硬,只是她的手也不见得多暖,暖不了他,她很快抽出了手,将茶杯塞到了他手里,“用这个暖吧。”
  周崇明没说什么,伸手握住了瓷杯,腾腾的热气中,他的脸庞显得有些模糊,叶知恬去厨房弄了炭火,用灰盖着,提到了周崇明的身下,“再暖暖脚。”
  周崇明放下瓷杯,伸手将她拉到旁边坐下,“想我没有?”他声音里带着笑,手指扣着她的肩头。
  “想啊。”叶知恬轻声说着,感觉到了背后的坚硬,她扭过身子,眼睛往他竖起来的领口里看,手指捏着拉链,将领子拉了下来,“你都不穿毛衣的吗?”
  周崇明“咳”了一声,伸手将拉链扯了上去,“冷,别拉衣服。”
  叶知恬起身,进房间拿了一件厚实的毛衣给他,“穿这个。”
  周崇明看着毛衣上的图案和珠片,眼皮跳了跳,“不用。”
  叶知恬将毛衣塞到他怀里,“穿上吧,我只有这一件了,将就一下。”
  周崇明抓着那件红色毛衣,顿了一下,还是将衣服脱掉了,这样冷的天里,他就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袖,圆领的领口让他瘦削的锁骨袒露在外面,已经冻成了红色。
  他穿上毛衣,又将黑色的外套加了上去,冰冷的气息随着他的动作传到叶知恬□□在空气里的皮肤上,她是看着他这个样子,都觉得冷的,“明天放假,带你去买衣服吧?”
  周崇明倒没有什么羞耻感或者不好意思,他点头,淡定的说:“是该买了。”
  加了衣服,又有热水和炭火,周崇明的脸色好看了许多,他看着叶知恬的那双眼睛很亮,似乎有两簇火苗在窜动,“让留宿吗?”
  “可以是可以,”叶知恬也坐了下来,她穿得厚实,也不觉得冷了,“不过你家又不远。”
  这是歪打正着,买的房子,离周家屯不过一里路,并不远。
  周崇明笑了一下,就没有再提了。
  “我写完作业再和你说话吧?”周崇明来之前,她正打算做作业,做完明天就回家,桌上的书本刚拿出来,还没有动。
  周崇明点头,重新捧起开水暖着僵硬的手指,他这个时候,莫名的有几分乖巧气。
  冬天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手冷的不行还要写作业,叶知恬写了一会儿,手就冷了,要时不时地哈气,时不时地放在屁股底下暖一暖,才能继续写字。
  周崇明仰起脖子,专注地看着她写作业,只是没一会儿,他就分了心,他的目光从她手下一个个漂亮的字移开,有目的地落到了她的脸上。
  他的目光太过刻意,叶知恬抬眼看他,“无聊吗?”她问。
  “无聊。”周崇明挪了一下座位,坐到了她身边,“手冷就别写。”他抓过叶知恬的一只手,贴到了瓷杯上,宽大的手从外面包住她的手指,握住了瓷杯,另一只手如法炮制,将她的一双手都包在了自己手掌和瓷杯之间。
  叶知恬笑了,没说话。
  在这样的冬夜里,再寒冷的空气,只要两个人靠在一起,都不会再觉得冷了。
  他们在昏暗的灯光下接吻,周崇明手那样冷,嘴唇却是滚烫的,带着克制的热情和温柔,“我想摸摸你。”他微微退开,声音沙哑着说。
  叶知恬脑子像糊了浆糊一样,颇有些吃力地理解了他的话,这个时候奇异地没了羞耻,她轻声拒绝:“你手冷,不要。”
  “可是我想摸你。”周崇明舔了舔她的嘴唇,声音里带了缱绻的柔软,听得叶知恬耳朵都麻了,“不行,手冷。”她再一次拒绝,只是声音气势都低了下去。
  周崇明听了,低笑了起来,“那算了。”他轻声说着,重新吻上了她的嘴唇,两人之间的水杯因为他们的动作而洒了一些出来,周崇明感受到开水泛凉的温度,手指微微用力,将水杯放到桌子上,另一只手拉开了自己的拉链,将叶知恬已经暖和起来的手抓着放到了自己外套里面。
  他们吻了很久才分开,周崇明将她的手从怀里抽了出来,笑了一下,说:“不冷了。”
  叶知恬的手彻底暖和了起来,她舔了一下发麻的嘴唇,垂眼看着他包着自己手的手指,“嗯。”
  “还做什么作业,明天再说吧。”周崇明说,“早点睡觉,明天陪我去买衣服。”
  叶知恬看了一眼桌上的书本,又感受了一下手上的温度,默默地妥协了。
  叶知恬最后还是没有留他在这里睡,她终究是有些顾虑的,平常都好,但真的到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时候,她还是免不了担心。
  担心情难自禁,她知道只要周崇明再强硬一些,她就没办法拒绝,到时候真的出事了,就不好了,虽然叶知恬觉得,周崇明不会那么急。
  第41章 no.41皮皮虾
  第二天,叶知恬起了一个大早, 开门的时候, 见周崇明已经在门外等她了。
  早晨还有些冷风, 让这个本来就寒冷的空气,越发的难忍,叶知恬围了一个围巾,将门锁上,走到周崇明身边,“走吧。”
  周崇明点头,两个人慢慢往车站的方向走。
  路上周崇明一直咳嗽, 叶知恬问:“晚上被子够吗?”
  “嗯。”周崇明脸色有些苍白,叶知恬仰着脑袋看他, 那本来光洁的下巴隐隐有了青色。
  他开始有一些男人的样子了, 叶知恬想。
  “去县城的话,顺便再买一些药吧, 家里有备药吗?”
  “没有, ”周崇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庞浮现出有点复杂的表情,“不用买药,没什么。”
  他的兴致看上去不怎么样,叶知恬不知道是不是昨晚让他回去的原因,想来应该不是。
  她没再说什么, 两个人走到了客车站, 第一班的车正要发车, 他们来的时间刚刚好。
  这次去县城,要买的东西很多,叶知恬怕记不住,特地写了一张纸条。
  周崇明伸手抽了过来,轻声念:“毛衣,裤子,洗发精,香膏,香皂……”他没念完,就将纸还给了叶知恬,“原来不是特地为我买衣服。”
  叶知恬眨了一下眼睛,笑了起来,“是特地啊,其他都是顺便。”
  周崇明也笑了,刚想说什么,售票员过来,看了一眼他们,例行问了一句,就开始收车钱。
  叶知恬还没动,周崇明就已经从衣服口袋里面掏出了两张钞票。
  售票员收了钱,这个时候车上就他们两个人,她笑着问:“去县城干啥呢?”
  周崇明有点懒洋洋,“去买东西。”
  售票员看出了他懒得聊天的意思,又说了几句天真冷什么的话就回去了。
  车子很快就发动了,这个时候路都没修,一路的黄泥路,也就比乡镇间的宽敞很多而已。
  一路颠簸,叶知恬的脸色很快就青白了起来,一个小时过去,他俩下了车,叶知恬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蹲在路边呕吐。
  周崇明去旁边小店里买了一瓶水给她。
  叶知恬润了一下嗓子,觉得好了一些,拉着周崇明就往是县中心走。
  有一句话,叫人帅穿什么衣服都好看,叶知恬看着周崇明,时常笼罩在眉眼里的痞气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消失的一干二净,已经有那种沉静的味道了,他试穿了一件黑色的外套,白绒绒的领口看起来就很暖和,也不影响他的帅气,个子又高,显得格外挺拔,叶知恬看着,忍不住笑了起来。
  周崇明看她,“笑什么?”他眼底里隐隐浮动着一种不好意思的羞涩味道,只是脸上仍做着漫不经心的表情,好似混不在意。
  叶知恬朝他竖起了大拇指,“很帅啊!超级帅的!就这件!”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叶知恬有一种包养小鲜肉的感觉,想到这里,她脸上的笑容又灿烂了些。
  周崇明听到她这么说,哼笑了一声,不作回答,只是他反复摸了摸腋下,“啧”了一声。
  “怎么了?腋下很紧吗?”叶知恬走过来,扯起他的手臂,也摸了摸他的腋下,留的空间不少,应该不会紧,“挺厚的。”叶知恬对这件衣服很满意。
  其实这个款式有点偏中年款的,有些宽大,但周崇明个子高,穿着横看竖看都是好看的。
  “买吧。”周崇明说了一句,脱下了外套,叶知恬又给他挑了几件毛衣,和其它外套,颇有一种打扮心爱洋娃娃的兴致。
  这店里的衣服其实不多,也都不怎么好看,但……人帅,披个破布都是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