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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他在看着你 > 第129节
  这是谋杀。
  有人,必定是熟人,蓄谋已久,要杀死她。
  ……
  李文森想重新把手换回蔷薇上,但是已经来不及。
  蔷薇的根茎承受不住她一个人的重量,她只能一手抓着蔷薇,一手死死地抠着被人抹了油的木质地板,全身的重量承在几根细细的指甲上。
  而就在这时,她眼前,出现了一双深咖啡色的布洛克鞋。
  李文森睁大眼睛。
  风声、海浪声、车流声,在这双鞋出现的这一刻,忽然都静止了。
  连手心里的疼痛,都消失了,成了一种臆想中的痛感。
  ……
  她认得这双鞋。
  熟悉的纹路,熟悉的花纹。
  鞋帮上,还有她开玩笑用指甲油涂抹出的半张笑脸……多么讽刺的画面。
  ……
  海潮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她挂在十七层的高台上,夜幕下深蓝色的无边大海,在她身后微微起伏。蔷薇花的香气那样馥郁,渗进皮肤。
  这是四月。
  草木恣意,天高云净。
  而曹云山的鞋在她眼前微微抬起。
  然后,对着她纤细的手指,一脚踩下。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论文一稿过了,二稿过了,三稿要定稿的时候,导师让我大改。
  我当场憋住了眼泪。
  然后前两天都去灰头土脸地忙论文去了。
  来,你们悄悄告诉我,悄悄哦。
  这两章写得有点仓促,我就小小地问下,现在文里的线索,会太乱吗。
  第78章
  你爱上一个人。
  你说,这是一辈子。
  但激素研究数据会告诉你,你在撒谎,因为爱情的生理基础是苯基乙胺,而苯基乙胺的作用周期,是三个月。
  三个月后,从生物本质上来说,你已经不爱他了。
  而悲伤的生理调试周期更短。
  你父亲去世,去甲肾上腺素持续位于低位,这个生理调试的周期只有两个月。
  也就是说,即便你的父亲沉默不语地与你相处了一辈子,从你出生、说话、蹒跚学步,到你的孩子也长大,你的头发也花白,为你付出他的全部……即便是这样的深情,你在他永远离开后,也只会难过六十天。
  再久,你的大脑不允许,会释放出抵消悲伤的激素。
  此后,尘归尘,土归土。
  你的殡葬假期结束了,你要开始上班了,你的亚马逊订单又需要你签收了,你的记忆中止了。
  你的父亲,消失了。
  ……
  父亲如此。
  那么鞋子呢?
  如果一双鞋一根根地碾磨你的手指,身体留下的记忆,是否会比大脑更长久?
  ……
  李文森挂在十七楼的高台上,宽大的裙摆飞扬起来,像一只被风撕裂的黑色蝴蝶。
  伶仃、沉默、无声无息。
  她的血液混进泥土,她的骨头与木头融为一体,指甲深深地陷进地板里,皮肤被一双四十二码的咖啡色布洛克羊皮鞋,一寸一寸地碾磨成灰烬。
  ……
  人是主观的,记忆是自以为是的。
  但她记得这双鞋。
  四年前,曹云山研究生毕业,她陪他逛遍了伦敦每一条大街小巷,一双一双试过去,这才买回这双手工缝制的布洛克羊皮鞋。
  这双鞋经过她的手,经过她的眼睛,被她挑选,像一次审视。
  一百双鞋里,只有这双鞋通过她的考验。它曾是东非大草原上一只被驯养的野羊,被捕获、解剖、鞣制,几经辗转,皮质还是这样结实,纹路还是这样清晰,穿五年没有问题。
  然而,就在第四年。
  或许是它的主人,或许是她的熟人。
  穿着它,要把她从十七层楼的高台,践踏进地狱。
  ……
  这到底是不是曹云山?
  如果是曹云山,他为什么要穿着一双他们一起买的鞋子出现?
  如果不是,他脚上这双鞋,又从哪里来?
  ……
  男人收回脚,蹲下来。
  他很小心,站的地方都是她看不到脸的死角和逆光处。脸藏在帽檐的阴影里,看不清。
  李文森只能感觉到,他冰凉的、戴着手套的手,慢慢覆上她的手,轻柔地抚摸过她每一根伤痕累累的手指。
  那是一只骨骼修长的手。
  透过薄薄的乳胶手套,还能感觉到他的体温。手背冰凉,手心温热,像春末的风一样轻柔。
  他的手指从她手背覆上,缓慢地插.入她的指间,扣住她的手指。
  姿态宛如情人,又如父亲。
  ……
  “你为什么不松手呢?”
  他握着她的手,慢慢地在她眼前蹲下来。
  “我不是来谋杀你,而是来帮助你。生存只是你的义务,不是你的愿望,你早就想消失了,为什么到此刻还不松手?”
  “……”
  男人戴了一顶鸭舌帽,他衣袖拂过她手时,能感觉到触感精细。手指上有一枚戒指。应当是穿着考究的男人。
  这点和曹云山背道而驰。
  曹云山是会穿天线宝宝拖鞋参加国际会议的人。
  然而,他说话时微微上扬的尾音,又有点像是曹云山。但这个可能是她的幻觉,因为她疼到一直在耳鸣,只能模糊地听见男人在说什么,却无法从回忆出这个声音的来源。她竭力想从那片嘈杂的背景音里辨别出男人的声音是谁,却一无所获。
  “你活得不辛苦吗?”
  他继续诱哄着她:
  “只要松开手,你的愿望就实现了,你的灵魂就自由了,你就可以从头再来了,为什么还要固执地留在这个世界上?”
  ……哦,从头再来。
  十分钟前,她年轻的学生英格拉姆刚和她提到这个词,重头再来。
  这个词多么诱人,就像蜜糖。
  即便知道它是假的,是个谎言,也偶尔忍不住会想一想。
  如果一切都能够重头再来,有人想成为伟人,有人想平淡一生,有人想尝试没有尝试过的事,走没有走过的路,攀登没有攀登过的山,爱不曾爱过的人。
  但她只想回到过去。回到她出生以前。
  这样,她就可以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杀死自己,抹去一切可能性。最好让自己从这个世界上,彻彻底底地消失。
  ……
  “消失才是你的愿望,消失了你才能幸福。”
  男人的话语如同催眠。
  每一句话,都准确地在她最深的意识海洋里炸响,把那些被她压抑下的念头,打捞沉船一样打捞上来——
  “承认这一点没什么可耻的,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生命从出生开始,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消失。”
  “……”
  “在宇宙的时间表里,生命如同蝼蚁,早一点消失、晚一点消失,根本没有任何区别。你看你的手都流血了,你已经疼得意识都模糊了,你为什么还要苦苦支撑呢?你可以选择在这个世界上继续疼下去,也可以选择自己放手,体面地、有尊严地死去。”
  男人贴着她的耳朵,低低地说:
  “谋杀是有罪的,被谋杀是无罪的。乖,松开手,让我成为你的借口。”
  “……”
  李文森吊在十七楼的高台上。
  她从小爬树,臂力是她唯一拿得出手的东西,但能支撑到现在,也全靠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