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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捡漏 > 1024救人
  原本想着凭借自己的本事拿东西,最终的结果,还是得靠自己。
  什么事,都得靠自己。
  周大公子的决绝,也彻底断了自己的最后的希望。
  还有四十天。
  只有四十天了!
  “金总,现在咱们去哪?”
  “回天都城还是?”
  金锋脸若寒冰,跳上货车,随手一指,淡淡说道:“北上。”
  “一直走!”
  原本金锋还想着跟周皓达成协议,在剩下的四十天时间里帮着开了山流沙,拿里面的一件东西做报酬去星洲,但现实周皓的态度让自己绝这个念头。
  周大公子的态度很是反常,金锋对山流沙大墓再不报幻想。
  一路向北进入草原,在红山的时候停了下来。
  往西去草原深处,寻找铁木真和西夏王国的遗址,时间,已然来不及。
  直直北上,进入沙漠,寻找古楼兰遗址。
  或者东北而上,去盛京,找寻溥仪曾经的遗迹。
  四十天时间,金锋有把握再弄到一两件重宝,以添胜算。
  自己的心目中,还差三件珍宝才能稳赢李圣尊。
  其中一件,就包括了金锋最担心的青铜器。
  吉美博物馆里的那一尊象尊,在神州,是找不到任何对手的。
  如果李圣尊能把他借到手,自己这一项连翻身的机会都没有。
  除此之外,金锋还差一个人的亲笔手书。
  还有另外一件东西,也是金锋最怕的。
  这件东西同样也是在鬼子那里,也不知道李圣尊能不能搞过来。
  这三件东西,都是金锋最怕的。
  走到现在这一步了,金锋,已经无路可退。
  人算,不如天算。
  走一步,看一步吧。
  红山文化是神州最了不得的文明之一。在这里出土了最早的龙的形象,也明确了神州血脉龙的传人称呼。
  早年间,镇国之宝的玉猪龙被一个叫张凤祥的农民挖到,是国内首次发现的“中华第一玉雕龙”。
  这件玉雕龙无足、无爪、无角、无鳞、无鳍,碧绿色,高26厘米,重一千克,身体呈英文字母里c的形状,它代表了早期中国龙的形象。
  同样也是在这里,诞生了新中国的第一盗墓贼。
  这个盗墓贼叫做姚玉忠,被称为关外第一高手,号称没有盗不了的墓。
  曾经夸下海口说,就算是祖龙皇帝的皇陵,只要跟他时间一样能猖出来。
  这个人的本事照吴佰铭的来说,也就跟吴佰铭差不多。
  红山文化的地理位置也早就了本地的地缘环境,加上风水堪舆的传承有序。
  前人们学的风水教后人怎么葬人,后人们也学的同样的风水术,对前人们所葬人的地方和方法也就一目了然。
  最关键的一点,那就点穴。
  这种绝活,一般人真不会。
  就连金锋手下的弓凌峰都不会。
  吴佰铭,勉强能点几下,那都是相对一般龙穴来说。遇见大墓大陵,那就抓瞎,只有采用最原始最老土的法子打杆子下去看土。
  红山文化这里待了两天,金家军一帮子人找了两天之后,继续一路向东北挺进。
  茫茫大草原一望无际,正是初夏时节,黄沙荡荡,一路飞驰在草原上,风驰电掣的感觉也让金锋暂时忘却了忧愁。
  跑着跑着就忘记了时间,等到回过神之际,已经远离的镇子。
  天色已晚,一帮子人聚集在一起,点燃了篝火,各种肉干拿出来烤熟下酒,滋味尤为特爽。
  吴佰铭跟张思龙两个人出去寻摸地面,等到了晚上十点多才回来,黯然的对金锋摇摇头。
  这又是一个没有收获的日子。
  说实话,现在能让金锋看得上的地面,真的是太少太少了。
  在红山文化区域,吴佰铭倒是看上了一座辽代的王侯级大墓,但却是被金锋否了。
  辽代的墓葬里,无非就是金器玻璃器,这些对于金锋来说,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这片大草原上,换了多少王朝,埋了多少帝王,那才是金锋真正想要的。
  传说中的元蒙帝国十几位皇帝都埋在这大草原上,可惜他们的墓葬到现在都没一个人找到。
  传说,成吉思汗的宝藏富可敌国,穿说忽必烈的宝藏比成吉思汗的还要多。
  还有最重视神州文化的图帖睦尔,也就是元顺帝。
  传说他的陵墓就是按照唐宋帝王陵所修建,只是在那些战争年代,知道这些秘密的人早就化作历史尘埃。
  草原上的空气比起城市好了不知凡几,夜晚的星空同样明亮,静谧如画。
  繁星闪烁间,金锋躺在水草湖泊间洗去数月来的污垢。
  举目仰望,再一次发现了大马和星洲那里的异动,半响禁不住笑了起来。
  原来,七月流火八月赤芒,竟然应在自己的身上。
  “光芒有煞,赤棱有角,运交华盖,星相击为斗。”
  “超舍而前。”
  “很好!”
  就在这时候,远处传来两道光亮,伴着急促的引擎声,一辆车从东边急速狂奔过来。
  这时候已经是晚上的两点,在草原上出现车辆狂奔,要嘛就是当地牧民喝醉酒了,要嘛就是出了急事。
  车子开近,掀起一阵阵烟雾,从金锋等人驻扎的地方疾驰而过。却是在下一秒的时候嘎吱刹停。
  一个壮汉跳下车来,粗声粗气的叫喊,手里竟然还拿着一只双管猎枪。
  本就惊醒的金家军们纷纷起身,却是在下一秒闪躲一边,纷纷摸出家伙什。
  “谁是医生?”
  “你们有没有医生?”
  “有没有医生?救救我老婆。”
  壮汉手里拎着猎枪嘴里疯狂的叫喊着,脸上一片惶急急切,说话的嗓音异常沙哑,情绪相当的激动。
  “我就是!”
  “有什么话,慢慢说。不要急。”
  金锋穿着一身黑色劲装缓缓走了上来。
  借着车灯,壮汉狐疑的看了看满头刀疤的金锋,再看看慢慢围上来的一帮子怪人,禁不住握紧了手的枪,倒退了两步。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
  很显然的,金家军这帮子的样子着实吓着了壮汉。
  金锋轻声说道:“我们都是自驾游的游客。”
  壮汉怔怔的看着金锋,急声叫道:“你……你会接生不?”
  “我老婆难产。”
  “要不行了!”
  众人一听面色齐变,齐齐望向金锋。
  金锋神色平静轻声说道:“带路。”
  壮汉呆了呆,露出一抹惊喜,颤声叫道:“好!”
  去的路上,金锋得知了壮汉的名字,特木伦。是这里的牧民,家里老婆生的是第二个孩子。
  原本的预产期是在一周以后,特木伦打主意过几天才送老婆去县里的医院。
  哪知道,今天晚上他老婆就提前起势。
  因为第一个孩子是顺产,第二个孩子也应该没啥问题,家里早就做好了准备,于是就准备自产。
  结果却是遇见了难产。
  特木伦慌了神,这才跑出来去找救援。
  说话间就到了特木伦家的放牧点,刚停车的当口,就听见帐篷里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嚎。
  特木伦手里的枪都吓得掉在地上,疯狂的往帐篷里跑。
  金锋脸色一沉,紧随其后。
  跟随特木伦快速金锋了帐篷,定眼一看,微微变色。
  地铺上的一个产妇面色惨白无力,头无力的歪倒在一边,已然没了声息。
  地上淌满了一大堆的血,看得异常恐怖。
  “啊!”
  特木伦一下跪在了地上,双手就要去抱自己的老婆。
  金锋却是一把拎住特木伦的衣领往后一扯,沉声叫道:“别碰她。”
  一步前突到了产妇跟前,抄起产妇的手一把脉搏,拇指一弹,陨针在手。
  嘴里叫了一句得罪,反手掀开产妇被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