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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金丝雀[重生] > 第14节
  那人笑了笑,看了他一眼,说:“小朋友,不要把这件事到处说,好不好?”
  安知州皱了皱眉,只好又将衣服穿上了,很是不解,“哪件事,往外说什么?”
  那人一愣,抖了抖烟灰,似乎很是震惊,“你不晓得我是谁吗?”
  安知州整张脸浸透了雨水,冷冰冰的,又不高兴,于是不客气的反问,“我为什么要知道你是谁?”
  他并没有生气,反倒起了兴趣,认真地点了点头,“你讲的对。你都不知道我是谁。我是郑夏,小朋友,你呢?”
  安知州瞥了他一眼,大概是像在看一个神经病,连衣服也不拧了,拎上书包直接上了楼。
  郑夏一怔,摸了摸下巴,有点感慨。他在娱乐圈里待的时间也不短了,见过许多漂亮的少年少女,可都没有方才那一眼,那个孩子头发湿漉漉地遮在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的模样动人。
  不过再漂亮可爱也只是过眼的一瞬间,做不得真,郑夏稍稍叹息,转身回了楼上,他的外公正靠在躺椅上,舒舒服服地摇摇晃晃。
  郑夏拿了一条薄毯子,盖到了老人家的身上。他是个演员,戏红人也红,工作很忙,总是抽不出空来,只有这次外公生病了才连夜赶回来。所以说方才那个孩子认不出他的模样来才有着惊讶,毕竟他最新的一部戏几大卫视联播,主打对象正是他那么大的少年人,可安知州却连见也没见过自己。
  看来是他高估了自己,郑夏摸了摸鼻子,把方才在楼下的事当成笑话讲给外公听。
  外公一愣,起身饮了口茶水,“你说的,应该是楼上老安家的孩子,他过得可怜,你别戏弄他。”
  郑夏漫不经心地问:“怎么可怜了?”
  安知州的身世,整栋楼都知情,可没人敢插嘴。老安原本有个儿子,成家多年也没生出孩子,去医院查出来是妻子生了病,可夫妻二人恩爱,没有多提,直接去孤儿院领养了一个回来,那孩子便是安知州。家里没有孩子,总是不够热闹,即使是安知州这样冷淡的性子,也叫整个安家鲜活了起来。可是好景不长,安知州来了安家不到一年,有一次夫妻两个带着安知州出去玩,不小心出了车祸,只有安知州一个人活了下来。
  安镇在厂里工作时,也是个不错的人,安知州才到家的时候,也真心拿他当孙子疼爱,可一场车祸,一切都毁了。其实安知州并没有错,他错在活了下来,而安镇的儿子死了。
  安镇对待安知州不好,是这个看家属小区人人皆知的事,可没人上前劝阻,这实在没办法。
  郑夏听了,愣了一下,“真的是……”却没说出口,又问,“安知州他家在几楼?”
  “问这个干什么?”
  “送碗汤过去。”郑夏起身,将刚刚炖好的汤盛了两碗,“那小孩挺可怜的,刚刚浑身都湿透了,还在拧外套上的水。”
  他的外公不说话了,一贯知道他是这样的性格,心软,对可怜的小孩子要好上几分,从小便是如此。
  安知州打开门的时候,郑夏正倚在门外,他皱了眉。
  郑夏作为当红小生,演技还是很好的,装模作样地问:“怎么是你?我外公住在楼下,姓陈,让我上来送两碗汤给安爷爷。”
  安知州顿了顿,转身去了房间问了一下,里头隐隐传来骂声,没过一会,他出来了,还是平淡而冰冷,眼神木然。郑夏注意到他的衣服还没换,将汤递给他的时候,多说了一句,“早点换衣服,喝一碗汤,注意别着凉。”
  安知州“嗯”了一声,抬了抬眼,睫毛遮掩住眼瞳,轻声说:“谢谢。”
  门关上了。
  安镇苍老而沙哑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汤呢,汤在哪?你个丧门星的东西不要偷喝。”
  安知州很冷漠地听着,将两碗汤兑到一个搪瓷盆里,端到安镇的面前。
  安镇对待他,就像一个仇人。
  安知州有时候都快忘了,眼前这个人,从前还是对自己好过的。
  或者那段快乐的时光只是虚假的记忆,原来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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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了场雨,今天的天气便很好,空气湿润,往日灰蒙蒙的天,此时也透着碧蓝。
  陆郁的工作永远忙碌,看完了一份报表,还不到四点钟,行程安排上今晚的宴会是在七点半,已经不算早了。
  陆郁起身出门,对李程光说:“我回去一趟,有点事,你六点半过来接我过去。”
  时间不太充裕,而且也不是做好了立刻吃,陆郁没做炒菜,挑了几样耐得住存放的菜,做好了放到保温盒里。
  做完了饭,陆郁洗了个澡,换了一套西装,他的身材很好,是天生的衣架子,无论穿什么衣服都不会不妥帖,不好看。
  李程光过来的时候,陆郁正挽起袖子,弯腰在桌子上写了张纸条。
  他知道不该看,可又忍不住瞥了两眼,加上眼睛尖,看到纸上写了一行字。
  “饭菜都要记得吃完,回来要检查的。”
  李程光的嘴角抽动,心里生出一个十分奇妙的想法,难道老板刚刚回来就是为了给对门的那个孩子做个饭?
  真的,他现在非常好奇,那个孩子是什么身份。
  陆郁顾不上他的想法,将袖子放了下来,偏头看了一眼窗外,天幕已经完全暗沉下来了。
  这是他来宁津第一次参加这种晚宴。
  李程光跟在他身后熄灭了灯,陆郁淡淡道:“走吧。”
  第19章 酒宴
  门口有许多迎接的人,拥在别墅外的露天花园前。这次宴会是由一位热衷交际的太太举办的,这位太太的先生姓李,在宁津的商场很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许多人都已能得到这位李太太的请柬为荣。这次李太太特意邀请了陆郁,也是由于陆郁才在宁津接下这么大的工程。宁津的人即使原来对他不大了解,可只要去淮城查一查,也明白他原来在淮城的身份地位,很有几分好奇。所以听闻他也要来,才在门口等了些人。
  陆郁还在车里,隔着车窗,他看到一张又一张陌生的面孔,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刚刚过了七点一刻,想来这时候裴向雀也应当吃完了饭,在家里安安妥妥地待着,等着回去为自己唱歌。他这样想着,唇角泛起一丝温柔的笑意,只不过转瞬即逝,打开车门的时候已经没有了。
  女主人李太太站在别墅的门前,她差不多五六十岁,身着一身深蓝色礼服,光洁的脖子上戴着海水珍珠串成的项链。由于保养得当,并没有显出丝毫老态,只有眼角有些微的细纹,暴露了她的年纪。
  她迎了上来,瞧起来非常高兴,对陆郁和周围的人讲,“陆先生来了宁津这么久,也没有参加一次聚会,都说你不好请,递请帖前,倒有点担心你不来。”
  陆郁笑了笑,示意李程光将礼物递上去,“前些时候才来宁津,工作实在繁忙,所以一直没空参加别的聚会。只不过李太太的邀请,怎么会不来?”
  李太太拿扇子掩着唇笑道,“你这样的青年才俊,长得如此英俊,工作还这么上心,倒叫别的人自愧不如了。”
  无论身处在何地,周围是什么人,陆郁都是最为出众的鹤立之姿。他对于这种宴会向来不热衷,不过由于对人心的了解,酒宴上的推杯换盏,也十分熟练,他向来没什么喜欢或者讨厌,只要有想要的,做什么都不为过。
  和李太太打完招呼,陆郁朝别墅内走了过来。他虽是个生面孔,可宁津稍微消息灵通一些的也认识他了,即使是不明底细,最起码也知道他手上拿着一个大项目。
  陆郁顺手把手机给了李程光,报了一个号码,说如果是这个,就递给他。陆郁一路向前走,到了灯火璀璨的地方,同许多人打了招呼。
  花园里零散地分布着小巧的玻璃桌,桌面上摆满了精致可爱的甜点和饮料,有的客人带着小孩子,会拿上一点给孩子尝一尝,大都都吵着再要上一块,可见味道很好。
  陆郁见一个服务生正在上菜,便问了一下这是哪一家的点心,想要买一些带回去给裴向雀。
  裴向雀小时候过得苦,没怎么吃过糖,后来和陆郁在一起后,就很喜欢吃甜的,也爱模样可爱新奇的小蛋糕。陆郁总是记得,到哪里吃饭,也不会忘记带些甜点回来。
  裴向雀的笑容比任何点心都甜。
  大概是喜欢一个人,就会时刻将他放在心上,片刻都不能忘。
  连陆郁都不能免俗。
  他正想着哪个该更符合裴向雀的口味的时候,从远处阴影处过来了一个人,身量高大,模样也算得上英俊,只是很瘦,整个人仿佛只剩一堆骨头支在那,连裁量得再合体的衣服也挂不住。
  那人停在陆郁面前,扯了扯唇角,似乎是想要露出一个笑来,可惜面上只有皮没有肉,倒有几分诡异。
  他寒暄道:“久闻不见,陆先生来了这么久,实在难请,难不成来自淮城的人都是如此?”
  他一上来的这番话就夹着刀枪棍棒,丝毫不留情面,周围的喝酒聊天的人听了,声音都小了几分。
  陆郁低头抿了一口酒,并不十分在意,漫不经心地笑着,“罗二公子说笑了,淮城有淮城的好,宁津有宁津的好,只可惜,宁津这么好的地方,出了个不太好的一个人。”
  他这样轻描淡写地说着,周围的人目光惊讶中带着丝恐惧地看着他。确实如此,眼前这个人姓罗,叫罗成,罗家的二少爷,罗家在宁津可谓是地头蛇了,财势极盛,一般人家都不敢沾染。
  可陆郁不是。
  在宁津的这个项目,原来罗家势在必得,可却临时被陆郁截下来了,所以这位罗二公子来这,倒也算是有些理由的。
  罗成面色一沉,脸上的骨头扭曲成了一团,恶狠狠地说:“陆郁,你以为从我们家抢了一个不打紧的生意,就能在宁津嚣张了吗?”
  果然如此。
  周围的人只装聋作哑,罗成背后是罗家,实在得罪不起。
  陆郁并不太放在心上,罗成没什么本事,这次上前挑衅,要么是听人怂恿,要么是自己憋不住了,都不是大事。
  陆郁继续笑着,瞧起来倒是十分温和,慢慢道:“不说在宁津嚣张,在你面前嚣张大概是没什么难的。”
  气氛忽然变得剑拔弩张,罗成面色一变,正打算说话,李程光却走了过来,手上拿了手机。
  陆郁低头,看到了屏幕上显示的号码,眉眼放松,转身走到游泳池后边,没几个人的地方,接了起来,“阿裴。”
  对于“阿裴”这个名字,裴向雀已经听熟了,立刻就能明白,顺手接了一句。
  “陆,陆叔叔。”
  大概是陆郁不在面前,他放肆了一点,直接脱口而出了。
  陆郁一怔,有点好笑,“在心底叫我陆叔叔呢?平时装的挺好,都把我骗过去了。”
  裴向雀在椅子上缩了缩,干瘪地想要扯出一个谎话,“我……我没有的……”可惜他没注意到自己嘴角受伤,一不小心扯到了,“嘶”了一下,连忙捂住了话筒。
  陆郁的耳朵尖,脸上的笑容一敛,敲了敲桌子的边沿,只是没有问。
  他在忍耐着。
  他的语气还是温柔的,“那你等我回去,给你带蛋糕吃。”
  一挂电话,他的面色阴沉了下来,裴向雀那头出了事。
  酒宴正式结束之时,陆郁已经到家了。
  他打开门,裴向雀正在桌子上写作业,皮肤雪白,在灯光下瞧起来朦胧沉静,听到门口的动静偏过头,眼里满是欢喜,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用手捂住了小半张脸。
  陆郁慢慢走过去,他的声音听不出喜怒,一只手捏住了裴向雀的下巴,转到自己面前,“这是怎么了?”
  第20章 受伤
  裴向雀还试图掩饰,目光躲躲闪闪,顾左而言他,“……没什么的,就是在学校里不小心跌了一跤。”
  陆郁的面色冷峻,朝裴向雀看了过去。同一个多月前相比,裴向雀如今皮肤白了大半,脸颊上突兀的出现一片紫色的淤青和一道破了皮的红痕,宛如一朵才盛放的花被人折断了几片花瓣,惹人怜惜。陆郁俯身,指尖轻轻碰到淤青上,按了下去。
  他的气势压迫感太强,忽然又叹了口气,“摔跤能摔成这个模样,我的小麻雀,你当我是傻吗?”
  他的语调太轻,裴向雀模模糊糊地听了个大概,一个字也没听懂,只是用茫然的眼睛看着陆郁。陆郁摁下来的还是有些疼的,裴向雀捏紧了拳头,半垂着眼,即使是疼,也没有躲开或者挣扎,还是老老实实待在原地,任由陆郁的动作。
  因为他感觉陆叔叔有点生气了,而自己不晓得为什么,只是心里像是被什么揪住了,很紧张。
  陆郁没再说话,直起腰转身,还没跨出一步,就被背后的人抓住了衣角。
  那片衣角都快被掌心的汗浸湿了。
  裴向雀低声问:“您,您是为了‘陆叔叔’这个称呼生气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