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青宛站在完颜身边,望着底下密密麻麻的人群,心也跟着敬畏起来。
完颜玉一袭紫袍,他往前走一步,众将士拥呼,他们历经两个月的时间,终于从杨州到了永州,到了寿王的封地。
之后他们会掩藏在封地,四散开来,成为当地的‘百姓’,他们会娶妻生子,种田行商,但只要寿王一声令下,他们就会立即召集起来,子子孙孙孝忠于寿王。
寿王准备在永州停留一个月,待冬季来临,他打算带宋青宛去往广州,当初他打败南魏之时,便听当地人讲,南边温暖,广州那边又靠近海岸。
然而在永州停留下来的这一个月里头,宋青宛却并没有看到寿王府,两人落脚的地方是一处村庄。
宋青宛有些震惊,他不设置寿王府住在村里头,他这是要闹哪番,不会像当初荣王一样,把整个村给奴役了吧?
进了村口,大山脚下有一座小院,相较于村里头是相当豪华的,但相较于他寿王的身份,却是有些寒碜了。
所有的精卫很快就隐去了身影,可能都化身为当地的百姓去了,反正在这村前村后就没有再看到他们。
宋青宛跟在完颜玉身后进了小院,院里连一个下人也没有,更没有护卫,小院并不大,比当初宋青宛修的房子大了不少,两人住着,倒还算好,不算太空旷。
完颜玉站在院子中央往左右看了一眼,回身看向宋青宛,“以后这儿也算是咱们的家了,不管将来咱们去广州还有在这永州,但凡落脚之地,多是这样的农家小院,就咱俩,你可愿意?”
宋青宛走近他,看向院子的隔局,居然与她在宋家村的一模一样,只是是大号的农家院子,左右东西屋,中间正堂屋,屋后有篱笆可圈养鸡鸭,侧边还有一排小作坊似的小屋子。
院子外头是高高的围墙,唯一不同的是右侧方是一大片菜地,都在围墙以内,再往前是座小山坡,坡上长满了笔直的椿树。
秋天来了,椿树落了叶,光秃秃的,宋青宛想,到来年春天,她摘下椿叶做菜吃,做腌干菜也是道美味。
“挺不错的。”宋青宛应了他,直接朝屋后走去,完颜玉也跟着过来。
来到后院,宋青宛说道:“改日得养几只鸡,挖几个地窖放东西。”
宋青宛计划,完颜玉却看着她舒展的眉目,心中一暖,上前把她拥入怀中,他轻声道:“对不起,当年我不该不辞而别,以后,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当年的事,恍如昨日,这么多年她都过来了,都习惯了,如今只要一家三口能平平安安的,她觉得也挺快乐的。
住这样的农家小院是宋青宛始料未及的,叫他堂堂寿王陪着她一位农女屈身降贵的住在这儿,也难为他了。
当天宋青宛掌厨,完颜玉挑水劈柴,两人就像当初在宋家村一样。
宋青宛把一大碗红烧肉从厨房里端出来,朝院子中喊了一声,“葛山,咱们吃饭了,下午咱们种菜地去,可不能荒着。”
完颜玉停下手中的活计,把百斤重的大斧往墙头一放,接着往屋里走,这时文先生从院外进来,就看到寿王挽起裤脚,穿着草鞋往前走的背影,他郁闷的看了一眼,脚步快上两分赶上完颜玉。
完颜玉看到文祥,见他要说话就知道他要说什么,立即抬手制止,君臣两人直接往屋里走去。
宋青宛一回身就看到黑着脸的文先生,她上前热情的招呼,“文先生来了,坐下来一起吃饭,今天的红烧肉有些多了。”
合着他是来捡剩的。
文祥被完颜玉制止,不好再说,只好上前跟着坐下,宋青宛很快就给三人都盛了饭,围着八仙桌吃了起来。
红烧肉放在完颜玉眼前,他的最爱,肥而不腻,便是一大木盆,他也吃得完,不过文祥也爱吃肉,怕是跟着寿王的缘故。
三人吃完饭,完颜玉和文祥便去了菜地里下地干活,宋青宛收拾好碗筷出来,看到君臣两个身影,忍不住想笑,文祥怕是又要对她有怨言。
当初在宋家村的时候,文祥和忽鲁被完颜玉逼着做澡皂做了一年,那时不知道有多么的怨恨她宋青宛,眼下明明知道身份,还得下地干活,也是难受了。
村里头没有护卫,一片安祥,也只有文先生老是过来噌个饭还帮着做农活,叫他一代儒士谋臣干这粗活,宋青宛都有些看不过了,着实是文先生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
于是乘着夜里她跟完颜玉坐在廊下看星星的时候,她说出了口,完颜玉却是一笑,道:“谁叫他说话不好听,专拣我不爱听的说,我堂堂寿王的下地干活了,他为何不可。”
宋青宛郁闷,“人家是书生、是谋士,能动嘴就是不能动手的人物,你怎么可以这么对待他,你粗糙些就算了,但他不同。”
“他有什么不同,你瞧着他文弱?这话可不能落入他的耳中,怕是要生气的,他除了一张嘴,还能动手和脚,他的功夫不在忽鲁之下。”
“他会功夫?”宋青宛瞪大了眼睛。
“这有何奇怪的,跟在我的身边,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不会功夫早没命了。”完颜玉像谈天气似的说出来,留下宋青宛在风中凌乱,她曾经还恶狠狠地逼过文先生给她做澡豆,不知道他记仇不?
忽鲁毕竟与她年纪差不多,不管她怎么对待他,他也不计较,估计也不敢计较,这家伙粗心,一顿美食就能收买。
文先生却是不同的,给宋青宛的感觉就是有些阴沉,那双精明的眸子似乎能看透一切。
完颜玉见宋青宛不说话了,于是拉起她的小手,说道:“明个儿咱俩出门打猎去,想不想吃兔肉了?”
宋青宛抬头,手却落入他的手中,他又变成了那个无赖葛山,动不动就握住她了手,防不胜防。
第246章一起打猎
她挣了挣,挣不过他,好吧,她暂且不计较,至少他没强迫她与他同房。
“行啊,可是再遇上野猪,你可不准把我扛树上去,我害怕。”
还记得当年的事呢,完颜玉想笑,只好点头同意。
于是第二日两人就往山里头去了,经过村里时,看到几户人家,他们纷纷从屋里头出来瞧,第一次看到宋青宛露了脸,虽然头上包着布巾,身上也是略好一点的庄户人家的衣裳,可是那白里透着红的肤色以及她那张丽容,还是惹来不少少年驻目,却惹得完颜玉有些不开心。
他人本来就高大威武,虽然隐姓埋名以葛山猎户的身份示人,连着身上的衣裳也是普通至极,却还是透着与生俱有的威严,他目光凌利的扫了众位少年一眼,看到他们惊慌失措的退开,心里舒服些了,拉着宋青宛就快步往前走去。
身后村妇议论纷纷。
“听说是新搬来的猎户,先前那当家的是杀猪的,在镇上赚了不少钱,便在村里头买下了这块地,瞧瞧,山脚下那处大院就是他们的,怕是赚的不少,建这么大的院子。”
“是啊,比咱们村里头的刘老爷家里还有富有似的,可是刘老爷都娶了七姨娘了,前不久还要了张木匠家里的小女儿做八姨娘,那孩子才十四岁的,嫁给那老头子,这张木匠也是狠心的。”
慢慢地话题变了味,开始有村妇揣摩着这葛山这么有钱,又只得一位媳妇,会不会像刘老爷一样纳妾。
瞧着夫妻两的感情深厚的,看得人嫉妒,有穷家的村人开始打起了主意,有妇人说:“我家那孩子前几日见葛山去山泉水那边挑水,回头就说非要嫁给一位这样的郎君不可,真叫人头痛。”
那位村妇是村里头嘴最碎的,家里最穷,生了八个孩子,七个是女儿,最后一个儿子是个败家的,家里七个女儿被卖了大半出去给了人牙子,剩下的三个女儿还没有长大,大的也才十三岁,这么小怎么知道这男女之事,所以村里人听了,个个啧了一口,想卖女儿就直接说,还要说得这么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