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居然和通天教主有关?!
周弘陷入了一种莫名的惶恐……因为这件事情牵扯的人牌面也太大了,三清之一的通天教主啊,人类最古老的圣人之一,人类这个种族真正的绝对高层之一。
但惶恐过后,周弘的心里涌起的,则又是无穷的疑惑……
“奇怪,这件事情的疑点很多。通天教主是人类最早掌握修真的高层之一,可以说,他就是修真的鼻祖之一。为什么这位教主大人会和修真者克星有关系?修真者克星啊,如果光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应该是类似于诸如灵长类杀手、吸血鬼杀手这一类,专门针对于某一个群体而诞生的特殊个体。这种特殊个体,一般都拥有着某些位面盖亚给予的心灵之光,可以说是拥有着部分权柄的生物,虽然这种权柄仅限于针对某种东西。但这件事情居然可以惊动十二金仙之一的广成子,这只能说明一件事情……那就是修真者克星,足以威胁到金仙!或者说,金仙对此感觉到了一些威胁!”
周弘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重新平复了自己的心境,然后继续思考着。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是不可能的啊……妖族曾经在开天战役末尾与人类历初年制造过专门针对人类的大杀器,但凡人类,都不可能敌得过那个东西。但那东西据说因为道祖大人炼化天道的缘故最终未能成功,半成品则被人皇陛下设局毁去,毕竟那种针对人族的大杀器,人皇陛下怎可能让它存在于这个多元宇宙呢?”
“那修真者克星的来历又是如何?会是某件恐怖的器具,还是身负权柄的某人?若是器具,那器具的等级绝对是最顶级的先天灵宝,若是某人,那……他定然是真圣的层次。”
渐渐的想通了一些事情的周弘,心里的惶恐不安已经彻底的消失殆尽了,不管怎么说,他现在也是一个金仙,清静天天道宗掌门,更有先天灵宝镇压宗门气运,他怎么可能就这么容易死?
“若真有人能够杀入三十三重天,大概也就离天庭覆灭不远了吧。”周弘自嘲般的说道。
然而,此时的洪荒……
如今的洪荒,赫然已经成为了人道天堂,没有了饥寒,没有了压迫,人人都可以无忧无虑的过完一生,唔,单指人类。
但是,即便是异族,即便是那些附属于人类的不同种族的人,只要没有犯罪,也都可以安然的度过一生。毕竟,在洪荒这个地方,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是完全可以满足的,不需要压迫任何人。哪怕不是人类,都可以居住在洪荒政府专门为异族提供的集体公寓里,享受着一人一间屋的生活,衣食住行,全部都由洪荒政府包了。
只是,与人类不同的是,洪荒的人类公民,哪怕什么都不做,都可以从出生到死都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而异族则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劳动义务,当然,还有一些人明里暗里的歧视。
不过,在如今这个异族都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洪荒政府基层工作的时代,比起过去那黑暗的岁月来说,已经是好了无数倍了。
至少,异族不用担心走在街上也会被人无辜的杀死。
至少,异族不用担心会有人以凌虐他们取乐挣钱,吃他们的肉,剥他们的皮,还要将他们的骨血剁碎喂给同族吃……
至少,异族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可以活的像一个人,不,是活的像一个正常智能生物的尊严。
一个人类少年走进了西郊公寓……
这所西郊公寓高有八千米,占地面积足有数百平方公里,在这里面足足居住了上百万户异族居民,是整个太昊古城最大的集体公寓之一。
虽然不能像那些具有公民身份的洪荒人类一样,可以在一百环开外挑选一个独立别墅,又或者在市中心的公寓里挑选一座屋子居住,但西郊公寓距离太昊古城的三级商业中心只有五十分钟的路程,乘坐灵气飞车更是只需要二十分钟就可以抵达。就地段而言,其实也是相当不错了。
若不是西郊公寓在当初建立的时候,太昊古城的扩建规划没有规划到这里,是绝对不会有这么好的地段给异族居民居住的。
人类少年走进了其中一个出入口,刚一穿过空气护罩,便遇到了一名背后生长着一对洁白羽翼的黑发少女。
这名黑发少女的相貌也是极美,加上她身后的那对洁白羽翼,若是放在地球上,八成会被人给当成是天使下凡。
不过,人类少年和这名黑发少女也是老朋友了,知道她是一个混血儿,他的父亲是人类,母亲虽然只是一名翼人族女仆,但她的父亲也是非常疼爱她和她的母亲的。
按照洪荒的法律,若是人类与异族的混血儿其父母一方,在死后愿意将自己的公民身份过继给自己的下一代,那么这名混血儿是可以正式拥有公民身份的。享受一切人类公民应有的福利和待遇。
但是,很可惜的是,黑发少女的父母在她小的时候,遭受到了洪荒天庭的死敌之一:主神小队的袭击,在那场袭击当中,黑发少女失去了双亲,由于她年龄还小,她的父亲没有留下相应的遗嘱,因此只能让她搬入这栋公寓,等她成年以后,通过相应的考试,才能得到公民身份。
“薇薇安,你这是准备去哪儿啊?”人类少年微笑着问候道。
那名黑发混血少女薇薇安笑了笑,说道:“这个月的补贴下来了,我准备去一趟阿里巴巴街,去买点东西。你呢?王曦。”
名叫王曦的人类少年也是笑了笑,摆摆手道:“回家休息一下,我晚上有打工。”
薇薇安恍然道:“你还在那家饭店工作啊,王曦。你应该去夜间学校补补课的,早点考上大学以后,你就可以搬出去住了。”
王曦自嘲的笑了笑:“嗨呀,我这个智商,八成是考不上大学的,读书也没什么用,还是多打点工,攒些钱好了。”
薇薇安无奈的说道:“你不能这么想啊,人总是要努力向上爬的,你不是一直想去探索多元宇宙吗?那你至少得考上大学了以后,然后才能选修修真、魔法这些课程啊。还是说你想花钱买魔网法术?”
对于薇薇安的质问,王曦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多说什么。
薇薇安见状,也只得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和他随便闲聊了两句后,就径直离开了。
而王曦则是若无其事的朝着一个电梯口走去,顺便还跟几个路过的异族打了招呼,很显然,他对这里居住的人都很熟悉。
由于西郊公寓是老式的公寓,因此并没有装最近流行的传送门,在乘坐了一会儿的反重力电梯后,王曦来到了公寓的第一百层,走进了属于他的a100-046号房间。
关好房门,足有上百平米的房子里顿时亮堂了起来,这是检测到屋主回家后才启动的能源系统,接着是几个无形的力量将王曦的外套和鞋子全部脱下,一阵喷雾从天而降,将王曦里里外外给消了个毒,同时也是去除掉王曦身上所有的灰尘和细菌。
啪嗒一声,王曦打了个响指,一团透明的,宛如气泡一样的球体漂浮着来到了王曦的面前,王曦一头栽倒了这个巨大的泡泡上面。
奇特的是,王曦并没有把这个泡泡个挤破或者什么的,而是几乎整个人凹了进去,趴在了泡泡上面。接着王曦又打了个滚,那个泡泡仿佛是有自我意识一般,主动的蠕动变形着托住王曦的身体,并没有让他滚下来,直到王曦摆出了一个舒爽的睡姿以后,王曦这才长叹一声:“难怪洪荒有这么多死宅宁愿在家宅到死都不愿意出门,真是爽啊。”
像这个泡泡一样的东西,其原理是啥王曦也不知道,只知道这是一个类似于沙发一样的家具,在洪荒几乎是家家户户都有。这个泡泡除了可以任意调整姿势防止主人掉下来以外,材质也是远远超过什么丝绸之类的所有纺织品,并且还有自动调节温度的功能,透气舒适,让人一躺上去几乎就再也不想起来了,这才是真正的懒人沙发。
接着,王曦又是打了个响指,空气中浮现出一道激光,如同3d打印机一般打印出了一杯淡蓝色的饮料,还附带了一根吸管。
王曦一时间就这样一边躺着啜饮料,一边就放空脑袋什么都不想做,就连最新上线的虚拟实境游戏也不想去玩。
最终,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动力,让王曦从懒人沙发上站了起来,然后随后把饮料一丢,那已经被喝完的空杯子在空气中就自动被分解掉了。而王曦则是转身朝着里面的一个房间走去。
那个房间并没有大门,只是在墙壁上亮起的一道光墙,王曦径直走了进去,穿过光墙的同时,他身上的衣服也是自然的变化,变成了一身素白、庄重,宛如孝服一样的衣服。
因为,这个房间里面摆放着的,正是一排灵位。
灵位啊,这种东西在洪荒已经很少见了,几乎可以说早已消失在了历史之中。别说洪荒上的有钱人都会积极寻找让自己长生不老的办法,甚至就算他们的亲人死了,也可以找出对方的转世,然后把前世记忆灌输进去再续前缘。
就算没有那么壕的,也有退而求其次的选择,那就是将死去的亲人记忆抽离出来,放入虚拟世界,做成一个人工智能程序。虽然不是真正的复活什么的,但在如今的灵子计算机强大的计算能力之下,几乎可以完美模仿一个人类的全部喜怒哀乐等反应,就连修真者都无法判断出其中的区别。
但是,王曦对此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也并不是说他见怪不怪,而是这东西在他的故乡还是很常见的。
哦,忘了说了,王曦的故乡……是在二十一世纪的地球,中国。
王曦是一个穿越者,说实话,王曦在一开始穿越的时候是又惊又喜,惊得是他居然遇上了网文套路俗套的不得了的穿越,喜的是既然穿越了那他岂不是能够有机会像是那诸多网文穿越主角一样后宫成群、小弟无数,挥挥手就有王八之气把敌人震得纳头便拜。
不过,很快的,王曦就发现了不对劲……
首先,王曦在穿越之前,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的打工仔,在外地打工,某天猝死了都不会有人知道的那种。
然后,王曦在穿越之后,发现自己身处于一个名叫洪荒的世界,而且他穿越后的身份也叫王曦,甚至就连样貌都没有什么变化。
最后,王曦在穿越之后,也是获得了出生于洪荒的王曦所有的记忆和经历。根据洪荒的王曦的记忆,王曦知道了他现在身处的世界名为洪荒,是整个多元宇宙的中心,是整个多元宇宙里具备唯一性的位面。
洪荒之大,不知其亿万里也。直到现在为止,哪怕经历了亿亿万万年的发展和探索,都还没有探索到洪荒的边界,因为洪荒的大小是足以比拟一个真正的主宇宙的!
换句话说,洪荒大陆是一个巨大到足以和宇宙相媲美的超级大陆!这里的一座山脉就有一个星球的大小,一座人类城市,就足以容纳一整个星球的生物。
更重要的是,洪荒是一个科技发达到不可思议的世界。这里有修真者、魔法师、武士、召唤师……等等一切但凡是王曦在各种网文、游戏、动漫里听说过看到过的不可思议的力量,全部都能够在洪荒里找到!
这让刚刚穿越过来的王曦差点兴奋的昏过去,这个世界真是太棒了!
但是,很快的,王曦就知道了自己图样图森破的一面……
一开始王曦是想要成为修真者的,毕竟御剑乘风、飞天遁地、斩妖除魔、帅的冒泡、拉风的一笔……这种事情光是想象一下就让他嗨的不行。
但是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