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全家穿成年代文对照组后 > 全家穿成年代文对照组后 第3节
  林二少走在最前面,还没见到人,先喊了声爸。
  “爸,我和姜露还有孩子来看您了。”
  正在刷牙的姜父愣了愣,嘴巴里的泡沫直接咽了下去,打开卫生间的门,拐杖也没拿,直接扶着墙单腿跳到卫生间外。
  “闺女回来了,回来了好,回家就好,小林你快坐下,露露去给孩子拿零食,还在原来那个柜子里放着。”
  姜露还没动,林二少就先蹿到岳父跟前,一把将岳父扶住。
  “爸,我扶您,您说您慌什么,嘴上都还带着牙膏沫呢,我们一家三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往后长长久久的陪着您。”
  林二少把人扶到卫生间,丝毫没有见外的样子,直接把漱口杯递给老丈人,扭头撇见老丈人的拐杖,和记忆中的一样,还是一根普普通通的木棍,底部连个防滑设计都没有。
  “您这拐杖该换了,知道您臂力好,不用把拐杖拄到胳肢窝以下,但这么根棍子既不防滑也不防摔,我们怎么敢把孩子交给您带,还是得换根专业的。”林二少小嘴叭叭叭说了一通。
  姜父一手扶住洗手池,一手拿着漱口杯,听完便宜女婿的话,差点被漱口水呛住。
  这是女婿能说的话吗,关系不亲密到一定份上的子女都不能说这样的话。
  他这条腿被炸了快三十年了,刚开始那几年不能接受,后来也慢慢接受了,只是还是听不得‘残疾’‘瘸’这样的字眼,宁可拄根木棍,也不愿意去配专业的拐杖。
  他也知道自己是在自欺欺人,但有时候能骗骗自己也是好的。
  姜父没吭声,林二少的嘴还在叭叭说个不停:“您这也就是没赶上好时候,要是生的晚,应该能安假肢,毕竟您只有小腿没了,安假肢还是比较容易的,国外应该有这项技术了,不知道咱们国家有没有。”
  “我要是生的晚,不用打仗,也就不会少半条腿了。”
  姜父实在是愁,他从前怎么就没发现小林是这么个……天真烂漫的性子,太容易得罪人了,将来还不是他闺女受累。
  从前看着还靠谱,如今下乡做了几年的知青,没把人历练出来,怎么反倒口无遮拦了。
  老爷子愁归愁,可对女婿口中的假肢还是很感兴趣的,板着脸问道:“你从哪儿听说的国外有假肢?”
  “在火车上听人说的,安上假肢之后,进行适当的锻炼,不用拐杖也能走路,而且像您这样的,穿条长裤再穿双鞋就能把假肢遮住,走在大马路上都不会被人发现不对劲。”
  姜父疯狂心动,脸一瞬间都涨红了,可还是问道:“有你说的这么好吗?”
  “怎么没有,国外还有运动员带着假肢参加跑步比赛呢。”
  他都见过,不过想到目前是七十年代,而且这还是一本书,林二少只能往回找补:“反正我都是听火车上的人说的,人家也不可能空穴来风,既然知道这个消息,咱们就多打听打听。”
  姜父努力克制住激动的情绪,女婿是好心,就怕这项技术国内还没有,他表现的太激动,怕这孩子将来会自责。
  “你们要是愿意把安安交给我照顾,我明天就把拐杖换了,上班的时候不能带孩子,但下班后我就没什么事儿了。”
  何止是没什么事儿,家里头空荡荡的,空的让人心里发慌。
  妻子年前就向医院申请了宿舍,这大半年都住在宿舍里,眼下形势越来越明朗,不再讲究成分论,他估摸着要不了多久这段没有感情的婚姻就该离了。
  林二少哪里只是想把孩子交给岳父,他想一家子都搬来。
  “我和姜露给孩子改了个名,往后不叫安安了,叫年年,童年的年。”林二少解释完孩子的名字才道,“我们肯定放心把年年交给您照顾,不瞒您说,我和姜露还想搬过来住呢。”
  搬……搬过来住?
  姜父此时内心的激动不亚于刚刚听到假肢时的激动,结结巴巴的道:“那就搬过来啊,家里又不是住不开,我还能给你们搭把手带孩子,露露以前的卧室我都还留着呢,不过那间房要小一点,我把主卧腾出来给你们,客厅也能像别人家一样间隔出一间卧室来给年年单独住。”
  本来不想跟女儿女婿说妻子的事儿,但这会儿妻子搬出去住反倒成了优势。
  “你岳母年前就搬到宿舍去住了,她那个人你也知道,能不回家就不回家,这套房子咱们一家四口住多宽敞。”
  怕女婿有心理负担,姜父还道:“我一个拄着拐棍的老头子,你们当女儿女婿的不放心搬过来住,大家伙肯定也都能理解。”
  没有上门女婿这回事儿,住在女方家里也不代表入赘,他老头子情况特殊嘛,孩子们不放心。
  翁婿俩可谓是一拍即合,老丈人想让女儿一家搬过来住,当女婿的怀揣着一颗想吃软饭的心。
  客厅里,摆放小半桌的零食,有面包、桃酥、糖块,也有炸丸子、炸藕盒、糖包、豆包,甚至还有两瓶汽水。
  母女俩一边吃着零食,一边听着卫生间里传来的对话,门都没关,坐在客厅里自然听得真真切切。
  比起婆家没有窗户的卧室,姜露当然也更倾向于搬到娘家住。
  穿书前,她嫁入豪门的头几年,和丈夫一起住在老宅,老宅里不光有公公婆婆,还有两个妯娌。
  以姜露的经验,世界上最难处理的绝不是情侣关系和夫妻关系,也不是亲子关系,而是婆媳关系,妯娌关系仅次于婆媳关系。
  她以前的两个妯娌,大嫂是名门闺秀,弟妹是海归精英,没一个省油的灯,她在婆婆和妯娌们里就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笨蛋,也就一张脸能压她们。
  现在虽然只有一个妯娌,但却是整本书的女主,姜露对女主的态度和从前那两个妯娌是一样的——敬而远之,最好还是不要在一起生活。
  搬到娘家住,她不用再操心婆媳关系和妯娌关系,也让林二少爷操心一下翁婿关系。
  林年年坐在椅子上,两脚悬空,左手是松松软软的面包,右手是又甜又糯的豆包,哪个都舍不得放下,每吃几口,还要喝一小口妈妈喂的汽水,甜甜的橙子味儿,是她喝过全世界最好喝的饮料。
  作者有话说:
  2023年的新年愿望:换掉鸽子头,重新做人。
  第4章
  事实证明,想吃软饭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女儿在补觉,老婆在往脸上贴黄瓜片的时候,林二少正在厨房给岳父打下手。
  洗菜、剥葱、刮土豆——还把手给刮破了。
  林二少看着右手食指上的口子欲哭无泪,真不是他笨手笨脚,他动作已经很小心了,只是老丈人家刮土豆用的居然是一块不规则的玻璃片,哪怕他从没下过厨房,也知道这并非专业刮土豆的工具。
  “爸,家里有碘伏和创可贴吗,纱布也行。”林二少不太确定的问道。
  姜父看了眼女婿手上的伤,浅浅的,还没有一根绿豆芽长,连滴血都没流,这都不能算是伤。
  一个大男人怎么还这么娇气,姜父不光觉得女婿娇气,还觉得这女婿手笨了点儿。
  “你们结婚以后,是不是一直都是露露做饭?”
  洗菜像小孩玩玩具,剥葱半颗葱都给他剥没了,刮个土豆还能伤到手,这一看就是从来没下过厨房的,连搭把手的活都没干过。
  老岳父虽然语气平静,但明显是不太高兴。
  林二少还不高兴呢,又不是他想穿来的,他和老婆结婚以后,做饭的是家里的阿姨,又没有让自己老婆动手。
  他就不该看老岳丈行动不方便一时心软进来帮忙,该让老婆来的,老婆和他一样没有做饭的经验,这样的话,老岳丈就不会质问他,而是夸赞他一手包揽了家务活。
  穿书不能往外说,原身夫妻俩真正的互帮互助的生活,他倒是有记忆,可他就算是说出来,老岳丈现在也不会信啊。
  真的不能说,那就只能说假的了。
  “我们下乡的时候不用做饭,知青点的知青们都是各自有分工的,体力好的挑水,脚力好的捡柴,厨艺好的做饭,大家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志,志趣相投,彼此之间关系都很好。”
  个屁!
  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别看凤凰屯知青点不大,这些年所有的知青加起来才十二个人,可内部却至少有七八个小团伙。
  大家累归累,遇到问题的时候该团结也会团结,但大多数时候也避免不了斗争,谁让农闲的时候确实都闲得不行呢,没书看,没剧追,没手机玩,去趟县城都不容易,多余的精力总要消耗,男知青里打架是常有的,女知青里吵架是常有的。
  姜父信了,在他看来知青队伍就像他待过的军队一样,大家各司其职,炊事员做饭,医务兵救治伤员,通讯兵负责联络……
  退伍这么多年,姜父做梦都想回到部队,他喜欢部队的一切,当然也包括这种各司其职的安排方式。
  不过他还是很好奇,女婿娇气成这样,给他闺女都娇:“你和露露在知青点负责做什么?”
  林二少张口就来:“我和露露负责养鸡种菜,我们俩属于擅长种地的。”
  反正家属楼不能养鸡,也没有田让他们种,林二少想怎么吹就怎么吹。
  姜父点了点头,看来东北的土地确实肥沃好打理,不然擅长种地的女婿也不会下乡七年还这样娇气。
  “家里没有碘伏和你说的什么贴,我房间桌子南边的抽屉里有一小瓶酒精,你去消消毒,等会儿吃饭的时候我叫你。”姜父道。
  酒精啊,林二少怕疼,忙道:“算了,我也不是娇气的人,这点小伤忍忍就行,我回家一趟把行李拿过来。”
  正准备往锅里倒油的姜父停住了手,心里头高兴想夸女婿又不知道怎么说。
  “我今天跟厂里请假,你有什么想吃的吗,我待会儿请假回来顺便去趟供销社,中午咱们好好吃一顿。”
  想吃的那可太多了,尤其是浓油赤酱的菜品,林二少想着这时候的经济条件,而且他没把行李搬过来,还不算正式住下来,不能把老丈人吓到,很克制的只点了一道菜:“红烧肉,我喜欢吃红烧肉。”
  “成,我等会儿就去买肉。”姜父乐呵呵的道。
  自从妻子搬到医院宿舍去住后,这大半年来每个月发给他的肉票都让他借出去了,肉票都是限定当月可用的,没法攒下来,一直到前几天收到女儿的来信,他就把借出去的大部分肉票都收回来了,本来之前就说好了,等他闺女来就要还肉票的。
  肉票充足,油也攒了好几个月,前天炸完丸子、藕盒也还剩半壶呢。
  可惜糖票都让他拿去买糖块了,要做红烧肉,那得再跟人借点糖票买白糖。
  红烧肉,再买一只闺女喜欢吃的烤鸭,外孙女这个年纪应该喜欢吃甜的,来一盘西红柿拌糖,再调个凉菜,煮个鸡蛋汤,四菜一汤就齐活了。
  林二少也不含糊,直接抬脚去了林家,刚好赶上吃饭。
  林父已经吃的差不多了,林母正在客厅里追着小孙子喂饭,林向南端着碗喝粥,顾青菜刚夹到一半,见林向北这个时候回家,都很吃惊。
  毕竟到了吃早饭的时间,女儿女婿和外孙女上门,亲家公论情论理都该留顿饭。
  “吃了吗?要是没吃锅里还有碗粥。”林母瞧了眼饭桌,桌上的两盘菜都吃的差不多了,“我再炒盘新菜。”
  “不用了……妈。”称呼喊出口,林二少就像解开了封印,一改刚回来时在家的沉默,“我是回来拿行李的,岳父那边的房子只有他一个人在住,我们打算搬过去。”
  林父撂下筷子:“搬过去?去你老丈人家住!”
  林二少道:“是,岳父那边更宽敞,我们搬过去能住的更舒服些,我们不在,你们也能住的松快些。”
  “这不是松不松快、宽不宽敞的事儿,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能住老丈人家,住老丈人家的那都是……”林向南皱着眉头说道。
  虽然林向南没把话说完,但除了两个孩子,在场的人都知道他要说什么,住在老丈人家的女婿那基本都是上门女婿,也就是俗称的倒插门。
  “这不是胡闹吗,家里又不是没有你的房间,就算是住的挤了点,也不能上老丈人家住去,那不是让人笑话吗。”林父一顿输出。
  林母紧跟着劝道:“你们刚回城还不知道,家家户户都是这个情况,好多拖家带口回城的人只能在阳台和客厅里打地铺,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家里人多,地方就这么大,大家都挤。”
  林二少挑了挑眉:“这不是有不挤的法子吗,总不能我岳父那边空着房,咱们家挤成沙丁鱼罐头吧。”
  顾青好心劝道:“不是哪边房子多就住在哪儿,小弟,人言可畏。”
  人不就活一张脸,好好的大小伙子带着老婆孩子住到老丈人家去,不是上门女婿在外人眼里也变成上门女婿了。
  林家总共就俩儿子一闺女,林慧慧因为当年下乡的事儿,这些年来和娘家来往并不多。
  不过她也不喜欢这个小姑子,两辈子都自私自利,远着点也好。
  但要是小叔子一家也搬出去,还是搬到老丈人家去住,这让外人怎么看她们大房,倒像是她和林向南占足了父母的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