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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表妹软玉娇香 > 第16节
  小姑娘更愤怒了,“是我先看见的!我刚同孟二姐姐说,那朵花开得最好,名花配美人,我要摘了送给盛姐姐,你肯定是听见我说话才抢先跑过去的!”
  卫封瞪大眼睛,显然也气得不轻,“你……你怎么污蔑人?我上午经过时就问过世子这是什么花、能不能采,那时你都不在!”
  眼看着两个年轻人就要吵起来,盛卿卿不得不微微弯腰打断他们的对话,笑着问小姑娘道,“是送我的?”
  小姑娘瘪瘪嘴,“但现在都这样了……我再去找一支更好看的!”
  安王世子立刻打圆场,“一路上花花草草多得很,再找便是。”
  “既然是送我的,那要是花比我更好看,我就不乐意了。”盛卿卿笑着握住小姑娘的双手,“这样正好。”
  小姑娘有些害羞地抬了脸,她小声问,“盛姐姐不介怀?”
  盛卿卿用手指拨了拨那不知名的鹅黄色花朵,花瓣从她指尖调皮又温柔地挠过去,带着种别样的安定气息。
  ——昔日江陵城被踏破时,城中火光高耸,寸草不生,哪有娇贵鲜花能生长的土地。
  盛卿卿笑了起来,道,“有你的心意在,这就是我眼中最美的花了。”
  小姑娘忐忑地将花枝送到盛卿卿手里,见她毫无芥蒂地接了,才破涕为笑,“花哪里比得了盛姐姐的容光!”
  盛卿卿将小姑娘哄好后,拿着花直起身朝先前同小姑娘争吵起来的卫封点了点头。
  卫封正怔怔望着盛卿卿的方向,而后倏地闹了个大红脸,忙不迭地偏过半张脸去不再看她。
  盛卿卿转了转指间仍旧新鲜的花朵,朝孟娉婷道,“瞧,安王妃过生辰,我也能蹭点儿好处呢。”
  孟娉婷瞧了个全须全尾,这会儿忍不住叹气摇头。
  ——就这招蜂引蝶叫人飞蛾扑火的性子,她真不知道日后盛卿卿的夫家哪位、过的又会是什么水深火热的日子。
  ※※※※※※※※※※※※※※※※※※※※
  孟珩:你猜我走了没:)
  卿卿:走了。
  孟珩:再猜。
  第17章
  “那算辈分似乎是大将军的表妹?”安王摸着胡子看年轻人们再度远去,摸着下巴的胡子问道,“处事倒是相当圆滑。”
  “嗯。”孟珩无可无不可地应了一声。
  小小的送花闹剧发生时,孟珩和安王正在花园旁小楼说正事,从一隅窗户将少年人们的争执看得清清楚楚。
  “王妃对我提起过这位盛家的姑娘,”安王端详着盛卿卿背影,“说是今日要好好谢谢她。”
  孟珩还是面色沉凝,“嗯。”
  安王思索着自己妻子话里的意思——似乎若是盛卿卿合适,儿子也喜欢,便可试着牵个线。“我们也去看看?”
  孟珩终于将视线从窗外收了回来,他转头不冷不热地道,“有什么好看的。”
  “咱们这正事也说完了,”安王失笑,“小年轻们没轻没重的,还是有人从旁盯着点的好。再者,我也想再帮着王妃考究考究看看。”
  孟珩咬文嚼字地强调了他话里的两个字,“考究。”
  “是啊。”安王有点头疼,尽管四下无人,他还是下意识靠近孟珩身旁,压低了声音道,“我家小子才十四岁,王妃就想着给他看个合适的了。”
  孟珩的脸色顿时沉了下去。
  安王尚未察觉到,愁眉苦脸地接着往下说,“大概是老大那时去得早,成了她的心病,尽管现在不打仗了,她也还是总心里惦记着……唉。”
  安王当然不是只有如今世子这一个儿子。
  不论怎么算,这位安王世子的年纪也太小了些,都能算作是老来子了。
  安王同安王妃的长子当年十几岁的年纪就跟孟珩一起去打仗,功绩不小,但最终还是重伤捐躯,没能活着回安王府。
  孟珩如今年年都会到安王府,就是替曾经过命的兄弟看望父母。
  听安王隐晦地提起往事,孟珩沉默了半晌,又问,“安王妃中意哪位?”
  “中意的倒是有几个。”安王一摊手,“所以我这不是才想着,我也去暗中看看谁家姑娘适合嘛。”
  他说着再度撺掇起孟珩来,“走走走,大将军看人向来准,也替我掌个眼。”
  孟珩冷笑,“看人可以,但要是……”
  安王等了片刻,没等到孟珩戛然而止的下文,“要是?”
  孟珩拧眉站了起来,“不说了,走。”
  安王一揪胡子,“正好,我知道个能不叫他们发现在看的地方,大将军随我来!”
  *
  蹴鞠是大庆盛行的游戏,无论有钱的没钱的,只要能找到一片空地便能玩耍得起来,男女老少咸宜,因而几乎人人都了解一二。
  不过这日姑娘们都穿着盛装,便不好上场,分了两队活动开来的只有华衣锦服的少年们。
  下人早在旁准备了桌椅瓜果,孟娉婷同盛卿卿坐在一起,问她,“从前玩过蹴鞠么?”
  盛卿卿把玩着手中花,闻言笑了起来,甜甜地道,“略知一二,规矩我记得的,二姐姐莫担心。”
  她再年轻时,也曾跟着兄长学过些,比起江陵守城军蹴鞠起来那横扫千军的气势,盛卿卿是真觉得自己的水平只“略知一二”罢了。
  “那就好。”孟娉婷点点头,她捻了个长生果给盛卿卿吃,边道,“一会儿你小心着些,别被牵扯进去就好。”
  “谢谢二姐姐——”盛卿卿接了长生果仁,边乐了,“我就在这儿看看,怎么着就能扯进去了,那球往我身上飞呀?”
  “那可指不定,”胡姑娘经过二人面前,不知凑巧不凑巧地听见两人说话,笑盈盈地插了一句,“譬如我哥就有个习惯,他蹴鞠前,总要人说两句好听话才肯上场,觉得吉利。”
  盛卿卿眨眨眼看她,天真道,“那可真好,今日有胡姑娘这个亲妹妹在场,胡公子定安心得不得了,没人能比血肉至亲献上更叫人高兴的祝福了。”
  胡姑娘前次被孟娉婷干脆利落地用话堵了回去,这次则是在盛卿卿身上不软不硬地碰了钉子。
  她顿了顿,才笑着回话,“我跟我哥从小天天都见,早互看厌了彼此的脸,盛姑娘可瞧着,他才不乐意找我呢。”
  这话说得讨巧,虽听着像是嫌弃,语气却很是亲密,一听便知道胡家二位之间的关系差不到哪里去。
  “我倒想再见见我兄长呢,”盛卿卿叹着气垂眸道,“哪怕一面都成。”
  胡姑娘神情一滞,这才想起来盛卿卿是孤身一人来汴京投奔孟府的,家中亲人无一幸存,不由得有些懊恼——这一下反倒显得她方才的话太不体贴了。
  “抱歉,盛姑娘,是我失言了。”胡姑娘上前两步,想了想笑道,“这样,我将我哥借给你用用,好不好?”
  她说话时,胡公子已跑了过来,他活力十足地停在几人面前,蹦蹦跳跳了两下,目光最终停留在盛卿卿身上,“盛家妹妹,我蹴鞠有个习惯……”
  话才开了个头,听见方才胡姑娘话的贵女们就都笑了起来,闹得胡公子好不自在地挠了挠头,“怎么,我这话哪里不对?”
  “我方才正同盛姑娘说这事呢。”胡姑娘摆摆手,她带着笑意道,“没什么不对的,哥哥有什么想说的,直接说便是。”
  胡公子握拳挡在嘴前咳嗽了一声,鼓起勇气正要说话时,一群少年就呼啦啦地从后面冲上来,蛮不讲理地将他抬起举到空中往回扛去,乱哄哄地没让胡公子有多说一句话的机会。
  胡公子挣扎了几下,手脚都被人抓得死紧,大声抗议,“你们干什么!”
  “怎么好让你小子狡猾地偷跑!”
  “蹴鞠赢了再去盛家妹妹面前献殷勤!”
  “今日秦哥和大将军都不在,我们一决胜负!”
  “……不是,这好好的,说秦哥也就算了,提什么大将军,我差点把胡三给摔了。”
  “咳,我早先还见着大将军了,同安王一道来着。”
  “别说了别说了,大将军要是在,我连个屁都不敢放出来,蹴什么鞠。”
  看着一群少年呼喝着将胡公子扛走,盛卿卿不由得笑出了声,她朝胡姑娘眨眨眼,“胡公子方才好像没来得及讨个吉利,胡姑娘要不要追过去赶紧说一声?”
  胡姑娘也跟着笑,她的笑意也不露破绽,“哪儿就那么准呢。”
  然而,事情就是这么准。
  胡二公子那队简直算得上一个惨败,安王世子力挽狂澜也赶不上对面卫封一个人顶三个人的架势,才半个时辰就被打得落花流水。
  光是卫封一个人,就把小小的革制鞠送进了才面盆大的风流眼里三次,独中三元。
  哪怕看不懂蹴鞠的也能知道,这局面堪称是一边全然压制另一边了。
  孟娉婷看出点门道,手里给盛卿卿剥着颗瓜子,边淡淡道,“鼓励还是要得,有些人真是很受用。”
  先前和卫封抢花的小姑娘哼了声,仍旧对卫封没好气,“运气好罢了。”
  盛卿卿捡了香甜的瓜子仁,笑盈盈道,“可今日鞠场中,是那卫封风头最盛,对不对?”
  小姑娘想了想,撇嘴,“盛姐姐可别说他好话,有些人尾巴马上就要翘起来了。”
  她说着,转头朝从刚下场的人群里找到卫封,拉着下眼皮比了个鬼脸给他。
  卫封愣了愣,擦了把汗就往小姑娘的方向走来。
  圆脸小姑娘“嗬”了一声,从盛卿卿身旁的椅子上跳了起来,一幅做好了准备要和卫封大吵一架的样子。
  然而卫封视而不见地从她身旁经过,停在了盛卿卿面前,低声道,“盛姑娘,我得了胜,能否……也送你一件东西?”
  “喂!”圆脸小姑娘气呼呼地跑回来,“你这儿一半人呢!什么叫你得了胜?”
  盛卿卿起身牵了小姑娘的手将她往回带了步,才对卫封道,“得胜的是卫公子和卫公子的同伴,却让我成了收礼之人,这是什么道理?”
  “先前盛姑娘不也收了她的花?”卫封看了眼小姑娘。
  “好你个卫封,想踩着我献殷勤?”小姑娘气得一蹦三尺高,硬是往卫封身前冲去。
  盛卿卿一个没拉住脱了手,正要上前再劝时,孟娉婷伸手拦了拦,她淡淡道,“人家从小一起长大的表兄妹闹腾,你插什么手。”
  盛卿卿怔了怔,这下就不担心了。
  既然是自小一起大起来的,大抵日日都是这么相处,外人贸然插手反倒显得十分冒昧。
  于是她只站着原地看着卫封和小姑娘绕着偌大的鞠场追追打打跑出老远,嘴角噙了笑意,“二姐姐,我小时同兄长也是这么闹腾的。”
  “你?”孟娉婷有点讶异,“看不出来。”
  “我小时候可是无恶不作小魔王,出门都要骑在我哥脖子上的。”盛卿卿噗嗤一声,回头对孟娉婷比了个保密的动作,才眉眼弯弯地说,“不过也就是我六岁之前,六岁以后我弟弟妹妹相继出世,父兄从军,母亲体弱忙不过来,三个弟弟妹妹几乎都是我一手带大的。”
  她说着往跑远了的卫封和小姑娘看去,眼里仍盛着笑。
  “……因而见到他们这般,我就好似回到了从前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