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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盛宠之名门医女 > 第219节
  万俟玉翎以前对此没有半点兴趣,可看到自家娘子在他身下婉转承欢的娇嗔模样,特别是二人合二为一,水乳交融的时刻,他会爆发所有的热情,那种疯狂,不足以用语言来表达。
  万俟玉翎的眸子越发幽深,到了快安寝时分,他周身冒火,仍旧等不到莫颜归来。
  推开门,李德正蹲在墙角处,用手抓着前襟,面色扭曲,看起来很痛苦。
  “明日你当如何?”
  万俟玉翎沉默片刻,问出口,李德可以说是他最信任的人之一,亲事上,他还是关心的。
  不过,这人出尔反尔,让莫颜跟着忙活,万俟玉翎很不爽。
  都什么时辰了?这点小事还没解决,彼此都为对方好,要么就明天按时成亲,要么就快刀斩乱麻,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主子……属下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墨香独守空房。”
  李德一句话,说得万俟玉翎额角青筋跳了跳,独守空房?他离开京都,莫颜也要独守空房,莫不是影射他?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南边战事,他不得擅自离开营地,但是若是想莫颜,他会写信,相信她很愿意请旨南下。
  两个人之间,不必计较太多,总要有人付出。
  “既然如此,就把墨香随便配个人吧。”
  万俟玉翎转身要进门,却见李德突然站起身,扑通一声跪下,“属下,属下做不到。”
  既然做不到让墨香配人,又不想娶,让她在幻想中等待,这就是所谓的为了她着想?
  万俟玉翎十分不能理解这种神逻辑,而莫颜虽理解,却不赞同。
  相爱的人,能在一起一天,都是未来可以回忆一辈子的珍贵回忆,以后的路难说,为何不珍惜当下?
  和万俟玉翎在一起,莫颜永远觉得时间不够用,有时候二人同一屋檐下,并无交流,一人对弈,一人绣花,一个下午的时光悄然而逝。
  莫颜苦口婆心地劝说,墨香已经动摇,她一直觉得女子应当矜持,并没有明确地表明态度。
  而在门外,万俟玉翎的做法更直接,“李德,回去做准备,明日婚期照常。”
  “是,主子。”
  李德喜出望外,他内心总有点愧疚的情绪,过不去那个砍,所以自我折磨,殊不知,同时也在折磨墨香。
  莫颜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愣了半晌,她摸了摸鼻子,说得口干舌燥的心灵鸡汤,比不上皇叔大人的一句话。果然,对于某些人,还是简单粗暴更为有用。
  雨过天晴,李德一夜好眠,神采奕奕,按照村中的习俗,和墨香二人到祠堂门口祭拜,又在村里设宴,招待相亲们。
  下晌开始闹洞房,二人坐在临时的喜房中,被乡亲们各种刁难,作为过来人的大娘,竟然说荤段子。
  万俟玉翎和莫颜只看了半个时辰,给红包之后,立刻返回百花县。
  张举正在找人,亲自到客栈中等候,见莫颜归来,如遇见大救星一般。
  昨日下雨,贴下去寻找死者的布告被雨水淋湿,张举对案子十分上心,早上天不亮,再次派人发下布告,结果立刻有人到衙门提供线索。
  “你是说,是黑蝴蝶班子的?”
  莫颜突然想起在茶馆,消失无踪的小桃红,听完张举所言,案情明朗。
  小腿上脚踝的刺青,被画师临摹,在各个闹市口贴上布告,并且派衙役和捕快挨家挨户询问。
  几个时辰,闹得满城风雨,黑蝴蝶班的班主看到刺青后大吃一惊,跑到小桃红的住处,找不到人,立即来衙门报案。
  “你是班主?”
  莫颜认得这个班主,前两日,在茶馆中,因为小桃红失踪,对着戏迷们接连赔不是,缓兵之计用的不错。
  “是,小的是班主。”
  班主不认识莫颜,但他察言观色,看到县令很恭敬,肯定是高门大户的夫人,言语间很是恭谨。
  在戏班子未成名之前,小桃红跟着大家一起住大杂院,他在更衣的时候,总是喜欢露出一条长腿,几个成员都看到过上面的刺青。
  关于小桃红放来历,班主说不清楚。这人是突然找上他们的,请求收留,有传言说,他原来做小倌,但是不喜欢伺候男子,所以逃出来。
  目前为止,只有半截小腿,一只手并五脏六腑,剩下的尸块,凶手隐藏起来。
  根据第一个发现小腿的大娘所说,当时天色暗,她只看到一个黑影,是男是女,分不清楚。
  但是,大娘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她在没看清布袋里是何物的时候,用手摸了摸,当时的触感很凉。
  农历六月,天气燥热,从小桃红失踪到被杀害,最多有两天的间隔,而且都没有下雨。
  有很凉的触感,说明尸块在冷库中或者加冰块保存过。
  这个时节,冰块是稀罕物,平头百姓人家根本买不起,而百花县除衙门停尸房,只有一个冰库。
  “去,把沈家老爷请来。”
  沈老爷是百花县唯一一家卖冰的,近期有哪家购买过冰块,应该能查到记录。
  自从黑蝴蝶班有了名气之后,小桃红身份水涨船高,赁住的小院,摆放奢华,随便一个高脚花瓶就要百两银子。
  结合他的手指甲,小桃红或许不做小倌,但是他身边应当有一个恩客,不然不足以支撑他的奢侈的吃穿用度。
  死者被确定为失踪三四天的小桃红,黑蝴蝶班戏子们集体认尸,众人可以肯定,其中有一人和小桃红交好,证实他喜欢剃毛。
  小桃红的脚踝上有一块伤疤,伤口很深,就在刺青的部位上。
  戏班子成员表示,小桃红自从成名以后,独自赁住在小院中,买了个丫鬟服侍,除了排戏,几乎不和众人走动,而且他出手阔绰,上次请众人到最好的酒楼,喝的十八年的女儿红,据说用了好几十两,他眼睛都没眨一下。
  黑蝴蝶班火爆,但是人数众多,班主要维持正常的开销,道具,戏服,胭脂水米分,钗环首饰,一个月下来,所剩无几,他们戏子,靠的都是戏迷们的打赏。
  小桃红是旦角,常常男扮女装,戏迷们之中有很多有钱的员外,出手就几十两银子,他们是为了玩个新鲜,觊觎小桃红的身体。
  小桃红在这些员外中混得如鱼得水,让他们揩油,赏银照样收,没听说他和哪个员外私下有什么首尾。
  “小桃红可能喜欢服侍他的丫鬟。”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有人爆料。
  丫鬟不是什么绝世美人,长得眉清目秀,每次戏班子排练,丫鬟都过来送饭,她说小桃红口味重,不吃点辣椒,会吃不下饭。
  小桃红不是京都人,老家在北地,从小养成的习惯,改不了。
  众人吃大锅饭,班主为怕他们伤了嗓子,对饮食严格的控制。
  “小桃红失踪,他的丫鬟也不见踪影。”
  众人有些疑惑,难不成是丫鬟杀了小桃红之后,跑了?
  “丫鬟有杀人动机吗?”
  看来,这些戏子们都是知情人,莫颜趁机询问。
  “说不准,他的丫鬟是好人家的,因为家中给弟弟娶媳妇,就要把她卖了,小桃红路过,买下丫鬟。”
  按理说,那个丫鬟柔柔弱弱的,笑起来很好看,是个温柔性子,怎么也想不到她能杀人,而且这么残忍的肢解尸体。
  从凶手抛尸来看,对方并不是为了隐藏,而目的就是想暴露,逗弄衙门的人玩。
  “小桃红总是做女子装扮,但是他心里是正常的男子,很排斥和员外们亲近。”
  众人七嘴八舌,几乎把小桃红的性格囊括在内。
  小桃红平日里嬉笑怒骂,很骄傲,内心却有深深地自卑感,他曾经在醉酒之后说过,做一行下九流,这辈子都不能翻身,有钱也没用,隐隐约约透露自己,配不上那个丫鬟,因为丫鬟,好歹是清白的。
  丫鬟的家人就在百花县,张举派衙役查明户籍,了解情况,他觉得,应该离水落石出不远了。
  只要能找到真凶,南平王妃答应他会给夫人看病,一想到这里,张举充满干劲,让师爷准备笔墨纸砚,只要有用的线索,全部记录在案。
  ☆、第081章 不走寻常路
  杀死小桃红的凶手似乎已经知晓百花县知县张举在全力调查,并没有按照预期那样继续抛尸块。
  黑蝴蝶班在百花县享有盛名,戏班子的红角小桃红被分尸,百姓们相当震惊,尤其是小桃红的忠实戏迷们,一天到晚等候在衙门口,每隔一段时间都要询问一次最新进展。
  小桃红的丫鬟叫春儿,因是春天生,她爹娘随便起的名字。
  春儿家住在周边一个小镇,她爹娘对春儿一点不关心,态度漠然,既然卖出去,签订死契,就是别人家的,是死是活,和他们没半点关系。
  不仅如此,春儿的弟弟还嚣张地道,春儿就是家中养大的母猪,到了年份,卖个好价钱,能换二十两银子给他娶亲,算是遇见了好心人。
  这极品一家,让捕快们很窝火,暗中找到春儿家的街坊邻居,熟识的人都对这一家子看不上。
  邻居说,春儿是她看着长大的,几岁开始做苦活,伺候一大家子,吃不好穿不暖,冬日顶着大北风,还要到外面捡树枝。
  春儿性子好,不爱说话,遇见谁都是羞涩一笑,或者抿着嘴低头,若不是有这么死要钱的爹娘和小弟,要聘金二十两,她肯定选春儿做儿媳妇。
  邻居已经有半年多没遇见春儿,她自从当了丫鬟之后,住在百花县城里,很少回家。
  她爹娘就是个吸血鬼,得知春儿有工钱,每隔一段日子进城讨要,后来不知道怎的,碰了一鼻子灰,骂了一个晚上,吵得邻居睡不好觉。
  “小桃红遇害,春儿若不是凶手,会不会凶多吉少?”
  张举捋着下巴上的胡子,在公堂上来回踱步,目前还未找到嫌疑人,案情僵在这里。
  黑蝴蝶班的戏子们提供了几个经常骚扰小桃红的名单,经过调查,这些人皆是四五十岁的色老头,在百花县有固定的铺子,衙役们暗中走访,名单上的人在近日都没有什么反常。
  莫颜看到其中几位的画像,她记得这些人,那日在茶馆碰到过,他们为小桃红出场,等到很晚才散。
  一个时辰后,沈老爷气喘吁吁,一头是汗地送来一份名单。
  由于最近气候炎热,冰市走俏,沈老爷生意不错,听闻县令张大人招他过去说话,他不明所以,以为自己犯了忌讳。
  “大人,这是草民铺子一个月之内的记录。”
  农历五月的账本上经过对照,和六月的所差无几,在百花县,舍得用冰块的人家就那么二三十户。
  有钱的人家不少,但是有钱的也抠门,一块冰要几两银子,属于消耗品,化成水就一文不值了。
  张举双手呈上,给莫颜过目,她看了一眼,没有发现异常,又把账册交给戏班子成员。
  “你们看看,这些人,有谁是和小桃红熟识的?”
  沈老爷刚从地上站起身,一听说小桃红,踉跄向前,哭丧着脸道,“大人,小桃红不是草民杀的啊!”
  “与你无关,稍安勿躁。”
  张举摆了摆手,转过头,定定地看着戏班子成员,现在,没有谁比他更想让真凶落网。
  “这,夫人,小的不识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