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识这个东西对不对?”司马笑取出手机,放在手心里,看向紫芸。
“认识,这是手机。”紫芸淡淡回答。
司马笑低笑一声,“你和先祖果然是同一个地方的人,实际上这一代除了我,就连别的隐月族人也不知道神器的真正名字是手机。这个称呼,只有每一代少主知晓。”
紫芸瞥了他一眼,很快就明白过来哪里出了问题,一定是早上那位老人家与司马笑沟通过了。
“我是知道这个东西,但并不代表我能修好它,先让我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吧。”她接过手机,先按了开机键,然而没一点反应。她又直接卸掉了后盖,司马笑一瞬间想要阻止,最终还是忍住了。
看紫芸操作的熟练程度,就知道她以前没少把玩,或许,她真的可以修好它。
“居然保存的这么好。”紫芸却十分震惊,至少她看见的所有金属零件,没一点生锈的,电池的容量也超出了想象,后世的科技果然厉害。
更重要的是,这不是传统的锂电池,而是硅光电池。紫芸记得她前世那个时代也是有这种电池的,不过一般用在手表、计算器等上面,手机是锂电池。只是不知道这个手机里的硅光电池寿命有多久,要是寿命太短,她也没办法了。
紫芸勾了勾唇角,又将电池、后盖等装回去,拿着手机到了外面走廊上。
“能不能修复,就看这一次了。”她将手机放在阳台上,“先给它照照阳光试一下,要是没用,我也没办法了。”
司马笑虽然不知道原理,但相信紫芸的判断,只好默认她的做法。
他搬了两把椅子放在走廊上,邀请紫芸坐下,打算一直守着手机。紫芸表示无所谓,正好还能欣赏风景,海岛上有海风吹来,很是凉爽。要是和尘在一起就更好了。
为了不显得无聊,司马笑又张罗了一些瓜果点心上来,还专门为她弄了一杯果汁。紫芸也不客气,此时太阳西沉,她已经有些饿了。
“芸儿,能跟我说说你们那个地方的故事吗?我对你和先祖生活过的地方很好奇。对了,你并不像先祖那样忽然出现在这个世界,而是从小生长在这里,你又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呢?”
这是司马笑一直没想明白的地方,先祖的来历还有迹可循,毕竟出现时被上万将士看见了。可是紫芸就是土生土长的大秦人,又怎么跟先祖生活在同个地方?这些年紫芸也从未离开过大秦。
“借尸还魂听过吗?”紫芸斜睨了他一眼,其实她也纠结过是否要告诉司马笑,但想了想还是说了。就算对方传扬出去,估计也没人相信。
司马笑却结结实实打了个寒颤,借尸还魂,难不成世界上真的有鬼神?
“吓到了?当初尘听说时可比你镇定多了。”紫芸撇撇嘴,或许这就是亲疏有别。因为洛轻尘爱她,爱她的一切,所以无论她的魂是不是来自另一个世界,都同样爱她。
司马笑不同,虽然名义上是义兄妹,但两人互相了解并不深,否则也不会做出强行将她掳来的事情。
“没,没有,就是有点惊讶,毕竟这种事从未听说过。”司马笑解释了一句,“那你和先祖还真是有缘,先祖似乎并非借尸还魂,而是带着身体过来的。”
“没错,所以他死得早,即便有手机的保护层保护,身体穿过融洞时还是受到很大的影响。你说的这个神奇,在我们那里其实很普遍,也不能这么说,其实我和你先祖生活的年代大概要隔上十来年,至少前世我死时,手机并没有这么强大的功能。”
紫芸看了一眼静静躺在阳台上的手机,暗道那个时代的人有这样一个东西,出行多方便啊,安全也能得到极大保障了。
司马笑点点头,忽然赞叹道:“你们那个地方真神奇,就算你说是天庭我也相信。”
“不是天庭,可以说人间天堂吧,但也有坏处,就是环境不好,比这个时代差太多了。但是平均寿命接近这里的两倍,因为医疗条件很好。”虽然她没有做过专门的统计,但大秦皇室有过,大秦人均寿命只有三十来岁,短的难以想象。
“真厉害!真想去你生活过的地方看看!”司马笑双目放光,神采奕奕,露出向往之色。
紫芸忽然就想到洛轻尘,每次她说前世的生活环境,洛轻尘也会露出这样的神色。
“不可能了,要是能回去,我早就回去了。其实这次来扶渊,就是想和尘查一查你们隐月族的秘密,你们那时候不是自称神族后人吗?我就猜到你们祖先和我一样是穿越者。我想知道他最终怎么样了,要是他穿越回去,说不定我也能找到办法,但现在看来,没有丁点希望了。”
宗成鑫不仅没回去,而且死的很早。
司马笑沉默半响,才说:“或许先祖和你一样,灵魂回去了。”
“你是在劝我死掉,看看灵魂是否会回去吗?”紫芸瞅了他一眼,面无表情。
“不是,这只是我对先祖的期望,希望他能回去,好好活着。他那样的人,不应该英年早逝。”司马笑表情很认真,没有先祖将他们带到这里,就没有桃花源一般的隐月族。那个时候追随先祖一起来的人,恐怕都会死在战火中。
紫芸道:“与其关心我生活过的地方,你还是多操心一下怎么劝说大家离开吧,作为隐月族的少主,你有这个权利,也有这个责任带大家出去。你也不想先祖留下的一切毁在你手里吧?”
司马笑张了张嘴,他当然不愿意!可是他无法扭转那些老顽固的思想。或许,非常时期应该采用非常手段,他握了握拳头,心下已经有了计较。
只是,这么多人离开这里以后,该去哪里生活?他们自称神族后人,别人对他们一定很感兴趣,万一掳去研究,岂不是反而大家性命?
到底该怎么做,才能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