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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 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第33节
  三头六臂是没有的,但神仙有。
  马车帘子撩开,沈风微微低头从马车里弯腰出来,直起身子后抬脚下马车,对着周围的人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浅笑,原本就有些呆滞的人们立刻猛抽一口气。
  神仙下车了,神仙没走,神仙站那儿了,然后后面的马车帘子也掀了起来,下来一男一女,虽然没有前面的神仙让人震撼,但同样让人惊叹。
  “沈大郎君?”原本候在门口的小厮都有些结巴了。
  “大姑爷,老奴给你领路。”去接人的管家有了些年纪,冬天又穿的多,动作就有些慢,又是跟在后面的,所以落了几步,不过下地之后动作就很利索了,快速上前拉开人群挤过来,推开门口愣神的小厮,笑着道,“大姑爷请,亲家二郎君,三姑娘请。”
  “有劳。”沈风对着管家点点头,往里走,沈华也面带笑容点头跟上,就连沈清鸾都面无表情的颔首点头之后才跟上。
  “不敢,应该的,应该的。”尽管今儿去接人的时候已经受过一回了,但管家还是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胸口,一把年纪了还要受这样的刺激,真是活久了什么好事儿都能遇到。
  童家之前远远看到马车过来就进来报告了,这会儿童家家主夫妇都在待客的花厅里等着,在场的还有婚约的另一位主角童绾,当然作为童绾继母的梅三娘也在,一起的还有想跟着一起来看热闹的继妹童绢,另还有几位想看看童家这一辈第一位姑爷的几个族中长辈。
  此时正是冬日云开阳光洒落的时候,披着素色薄棉披风从阳光中走来的少年眉目如画,神情温和矜持,一直到人由着管家领着跨进了花厅的门槛,里头的人才回过神来。
  并不是完全没有见过比沈风容色更出众的人存在,但是看一个人第一眼或许会被容貌震撼,但之后肯定会更注意一个人的整体感觉。
  沈风不但容色出众,最重要的是他仪态端庄,气质也出尘,再是找不到谁可以同时在这三方面和他同时比肩的了。
  “小侄沈风,见过童家伯父伯母和各位长辈。”沈风微微弯腰拱手一礼,跟在他身后的沈华和沈清鸾也跟着行了一礼。
  “沈家贤侄当真是一表人才,快坐,快坐。”童家主第一个回过神来,立刻招呼沈家兄妹坐下,“沈贤侄的弟妹也是人品出众啊,哈哈哈,这可真是便宜了我老童家了。”
  童家主其实是有一定心理准备的,毕竟他侄女童绾也不是什么普通小姑娘,能被她看上的不可能差到哪里去,多半还很出色,但他没想过会如此的出色,这可真是太让人惊喜了。
  几个族老也反应过来,听家主这么一说立刻跟着笑了起来,坐在旁边的马氏更是眉眼弯成了月牙:“绾绾过来,快和你沈家哥哥见个礼。”
  童绾被马氏从自己身后喊了出来,脸上有些红,一双眼睛忽闪忽闪,有些不好意思的看向沈风,对上沈风含笑的双眼脸更红了些:“沈大哥有礼。”
  “绾妹有礼。”沈风站起来回了个礼,只是一声绾妹让原本就脸红的童绾差点直接冒烟。
  惹得一群长辈哈哈大笑,谁还不喜欢看漂亮的小儿女羞答答呢?
  马氏更是拿着帕子捂着嘴都要笑得合不拢嘴了:“哎哟,这两个站在一起可真是金童玉女!”
  虽然残酷,但是生的好看的人就是占便宜,特别是像沈家兄妹这样的,谁会不喜欢呢?
  所以不管是互相问候家人还是互送礼物都异常的和谐欢喜,气氛是相当的好。
  只有梅三娘母女像是游离在外的孤魂野鬼,不知道怎么融进话题也融不进去,不管是哪一边都将母女俩忽视的彻底。
  梅三娘倒是想要说些什么,但是马氏时刻盯着她,第一次想开口的时候,马氏一个眼神过来,梅三娘就咽下了到嘴边的话。
  之后马氏更是直接做主让梅三娘母女回去了,以至于中午的饭桌上都没有看到母女俩。
  不说回到家的梅三娘母女多难受愤怒,只说主家这边倒是宾主尽欢。
  下午沈风兄弟俩又被童家主留着说了好一会儿话,才在沈风的坚持下放兄妹仨离开,同时也约定了明日沈家兄妹来接童绾一起出去走走。
  童绾带着满面笑容的方麽麽和晕乎乎的金儿回了家,只让人给梅三娘带个话,至于本人自然是不可能去的。
  她现在心情正高兴,才不想去看继母的臭脸。
  梅三娘这边本来听说童绾回来,正等着她过来问安呢,结果就是随口吩咐了个粗使丫头过来传话,不喜欢继女来问安回话是一回事儿,她不来又是另外一回事儿,梅三娘气得心口疼。
  作为后娘能拿捏继女的无非就是婚姻和银钱,如今主家全权接过了婚事,至于银钱方面她本来就没有给过她,想来想去也没有什么可以奈何童绾的地方,不由更生气了。
  “娘你别生气,我找她算账去!”十三岁的童绢还没有张开,但任谁也看得出未来定然姿色不错,又出身童家,虽然没了亲爹,但亲娘掌家,下头的继承人也是自己亲弟弟,童家这一代姑娘不多,在差不多年纪的姑娘中,她一直觉得自己是最好的。
  但今日,她彻底懵了!
  她那个从不放在眼里的姐姐,居然有了这样一个未婚夫,什么猎户家的落魄秀才,简直都是胡说八道!
  她本来是和娘去看笑话的,没想到她们娘俩倒成了笑话。
  童绢越想越气:那个没爹没娘的可怜姐姐,一直可怜着不好吗?
  第四十四章
  童家
  被嫉妒和怒火冲昏了头的童绢冲到了童绾居住的偏僻的小院子, 但是在门口就被人拦住了。
  “四小姐,大小姐正在休息,若是四小姐有要紧的事情, 可说与奴婢听, 奴会为四小姐转达的。”童家所有拥有继承人资格的子嗣都是统一排行的,尽管童绢从来没有想过去竞争家主之位,但是有排行在童家是一种证明。
  证明自己还没有沦落成童家附庸, 还属于本家一脉。
  “你是谁?为何我从来不曾见过你们?”童绢长这么大主动来童绾小院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她只记得她的姐姐身边有个母老虎一样的凶麽麽,一个脑子不太好的小丫头,至于其他的仆佣压根不知道。
  但是眼前拦住她的两个丫头无论容貌规矩还是言行都是一等一的, 就是她娘院子里都没有这样的, 她姐姐院子里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丫头。
  这个时代生产力低下, 很多事情都需要人力来完成,如果家大业大那么主人要操心的事情就多了,这时候就需要得力的助手。
  大家族在培养子嗣上会花大力气,同样的在培养这些助手的时候也是不遗余力。
  每一个贴身的大丫头和贴身小厮都是百里挑一,千里挑一的存在,且基本都是从小培养,不但要培养业务能力,还要培养忠心, 更要磨合主仆的性情。
  在很多家族,身边人的重要性和亲密性, 是比夫妻子女更亲密的存在。
  不怪童绢疑惑,这两个丫头的气派就不像是他们家该有的。
  “回四小姐, 奴是上月从主母处领了差事来伺候大小姐的。”漂亮的姐姐带着微笑, 另外一个也跟着应了一声:“奴也是。”
  居然是主家派过来的!
  童绢愣在那里, 双手垂在身侧捏得紧紧的:“我要见大姐,我有话和她说。”
  “回四小姐,大小姐正在休息,您有什么话奴可以为您转达。”两个漂亮姐姐表情都没有变一下,眼神温和,笑容依旧,但是拦门的动作丝毫不变。
  “我要亲自跟她说。”童绢双眼微红,瞪着两个丫头。
  “回四小姐,大小姐正在休息……”两个丫头一点没有不耐烦,来回就这两句,一副可以和童绢耗下去的样子。
  倒不是她们真的乐意,而是她们无聊。
  院子里头的大小姐当真是她们见过最省心的童家小姐了,整天都非常消停,仅有的一点事情都有方麽麽和金儿包揽了,院子里的粗活也有专门的粗使丫头,她们几个一天天真的啥事儿都没有,骨头都懒散了,好不容易碰到点事儿打发时间,可不就乐意奉陪嘛。
  “闭嘴!”童绢厉声尖叫,终于让一直微笑的两个丫头皱了皱眉头,只听她又急又怒道,“既然你们要传达,就帮我问问,大姐什么规矩?为什么从外头回来不来娘这里问安,这样不知礼数不孝顺的人,就不怕那沈家嫌弃……”
  “四小姐!”门口两个丫头越听越不对劲儿,还不等她说完立刻拉高声音打断,“还请慎言!”
  一直在旁边应和的另外一个也收敛了笑意,面无表情的看着童绢:“四小姐,童家和沈家的婚约是家主同意的,还请四小姐言谈慎重。”
  “至于规矩不规矩的,四小姐,你忘了我们童家可不是那些讲规矩的世家大族。”漂亮姐姐嘴角带出一个冷笑,“而且真要说规矩,大小姐也不会住在这么个小院子了,而四小姐跑来嫡出长姐的院门口,口出狂言又是什么规矩?”
  “放肆!”童绢毕竟只有十三岁,一贯是被宠爱的,家里谁也不会对她大小声,哪里被人这样说过,一张脸涨得通红,却不知从哪里反驳。
  “四小姐,莫不是忘了六娘子是铁匠家的女儿了吧。”因着年轻貌美,母亲能生才进的童家做填房,进了门才认得了自己的名字,就这样倒是将讲起规矩来了。
  谱摆得比主母二娘子还大。
  一击绝杀!
  十三岁的童绢浑浑噩噩的回了自己的院子,扑到床上就是痛哭。
  梅三娘不知道具体什么回事儿,急得团团转,问女儿只知道哭,只好审问跟着的小丫头,奈何小丫头路上绊了一跤,一瘸一拐到了童绾小院的时候,只听到了后半段。
  现在梅三娘审问起来,结结巴巴学了出来,梅三娘听完就差翻白眼撅过去了,整个人气的直哆嗦,但偏偏有气没处撒,毕竟人家丫头一句话都没有说错。
  她一个铁匠家的女儿在最不讲规矩的童家讲规矩,那就是一个笑话!
  不说梅三娘直接气病了,就说童绾回了院子表面镇定,其实心里一直在尖叫!
  她一直知道公子长得好看,也想过三年过去了必然长得更加男子气一些,但从来没有想过,她家公子直接长成了神仙。
  这是她这个成日里金银铜钱俗气的姑娘该有的未婚夫吗?
  她不会是要折寿吧?
  童绾抱腿窝在自己的大圈椅里,脑子里啪啪啪一阵风暴:折寿也是合算的吧。
  啊——公子还叫她绾妹!
  他叫她绾妹!
  还笑得很温柔,眼睛里好像有星星,今天还一直偷偷看她!
  她看见了!
  童绾圈椅里也不待了,扑到床上用力翻滚了几圈,爬起来招呼方麽麽:“麽麽,把过年还没核对的账册搬过来。”
  “不是说这几天不算了吗?怎么又要了?”方麽麽刚才还看自家姑娘一副小女儿情态在那里折腾,怎么转眼就又要开始拨算盘了?
  “我冷静冷静。”童绾拍了拍脸颊。
  神仙可不是好养的,还有沈家的弟弟妹妹,一个个都是浑身冒仙气的样子。
  要想把这群神仙养得白白胖胖的,她要更努力才行!
  年前的时候还对着现在手里的产业沾沾自喜,如今一看这才哪儿到哪儿呢?
  今日看了沈家兄妹身上的衣着配饰,不算普通,但实在算不上精致贵重。
  这能行?
  当然不行!
  她童绾不允许!
  童绾拿出金算盘:稳住!我能算到天荒地老!
  第四十五章
  约好出门的这一天天空有些阴, 还有些零星的雨丝飘落,只不过罕见的没有风,所以倒也不冷, 披上斗篷再戴上帽子倒也不影响行动。
  今日的行程主要在越城主街附近, 因为越城是童家的大本营所以对于越城的经营童家是很上心的,除了越城一般的商铺土地属于童家之外,童家在越城周边做了很多基建工作。
  拓宽道路方便童家车队进出, 挖掘拓宽河道修建码头, 架水车挖水渠引流灌溉等等,虽然主要是为童家的业务,但也让越城包括其周边乡镇都受益匪浅。
  同时越城是太元东南方最繁华的城市, 同时也承担着和海外南部外族交易的重担, 所以在这里可以看见很多外族人。
  不过大部分都是南边陆地小国或者边缘外族的人, 海外的人倒是没有看到。
  “我们出海的水手回来说过,那些地方物产很丰富,但里面的人大部分还都是野人的样子,穿着兽皮拿着石刀石斧,一开始还想抢我们的商队,最后被打怕了才知道用东西来交易。”面对沈华问海外的外族人,童绾笑着解释,“布料和陶瓷是最受欢迎的, 可以换回很多宝石黄金,他们还想要换武器……我们商队自然是愿意的, 一把普通的匕首可以换一箱子的红绿宝石。”
  这种事情沈风早就知道,沈华在很多小说中听说过类似的, 惊叹归惊叹倒也还好, 只有沈清鸾耳朵竖起听得很入神, 一双眼睛充满期待,和童绾对上视线才眨了眨眼睛别开视线……一不小心没有控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