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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 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第15节
  “在熊瞎子的西边发现了一窝野猪,大的两只,小的得有十几只,东边还看见了狍子,边上还有一群野鸡,那儿还有一棵很高的柿子树……”沈天赐不愧是二十年的老猎户了,在他嘴里那危险重重的大山里就跟菜市场似的,好东西多的是,还能随便挑。
  “什么时候再去?”那么多东西要说放过去,别说沈清鸾不愿意,就是沈天赐也不乐意,回应道:“过几天,等谢家来过了就进山,过冬前的最后一趟,把你大哥二哥都带上。”
  两个儿子虽然武艺打猎学的都不咋滴,但是大小伙子身体好力气大,帮着背东西足够了。
  “谢家什么时候来?”沈清鸾觉得这谢家做事情似乎不太利索。
  “估摸着就这几天了。”沈天赐想到自己刚才和儿子的谈话转而问道,“囡囡你哥跟你说过了吧,那个谢家大郎,你觉得如何?”
  “……挺好的。”沈清鸾说这话的时候还挺真心实意的。
  “哦?”沈天赐语气不太对劲儿,若是小闺女看不上他有些发愁,但是小闺女答应的这么痛快他又感觉不舒服,,“你觉得他哪里好?”
  哪里好?
  自然是帮大哥夺嫡的一把好手,不然光大哥一个,这一大家子就算带的动也累得慌。
  但,上面的理由显然目前还不能说。
  沈清鸾微微皱眉有些为难的沉默了半响才给出一个理由:“他长得好看?”
  沈天赐:……不是,你自己给的理由,为什么用那么不确定的口气?
  “对,他长得好看,我看脸。”沈清鸾见自家爹一脸的难以表述,神色自若的重复了一遍,还点了点头企图加大自己话语中的肯定。
  这看上去颇为认真的敷衍让沈天赐无奈:“虽然我和你大哥都觉得是个机会,但婚事是一辈子的大事,日子以后也是你在过,你好好想想,若是不愿意也无妨。”
  “我愿意。”沈清鸾没有犹豫,她已经充分了解过这个世界的武力值了,一个能打的都没有,她在哪里都能过得很好。
  若是有什么不顺心,打到顺心就好了,不是什么大事。
  “……”沈天赐脸色不怎么好,“难道说那谢家小子就这么好看?比你大哥二哥还好看?”不是他吹,虽然两个儿子不怎么像他,但长得那叫一个好,就是挺奇怪,虽然相似度不大,但和他站一起仔细瞅瞅还能看出来是一家人,但是和他家容容,那真是毫不相干。
  不过看容容没什么惊讶的样子,估摸着应该是像外家。
  被大儿子说准了,说不定真就是外甥像舅。
  “差不多吧。”沈清鸾也不确定,她就没注意人家长什么样。
  “那倒是还行。”沈天赐啧了一声动手割熊掌,“收拾好了要进城一趟,囡囡要一起去吗?”
  “不去。”沈清鸾昨天被七千斤粮食顶头上打击到了,一点购物的欲望也没有了,“帮我带些药就行了。”
  “行,那我就和你大哥一起去。”沈天赐想了想点头昨天大儿子说了要去镇上订砖瓦,正好顺路,“对了,囡囡你那些药从哪学的,挺好用的啊。”
  “有用就行,你管我哪学的。”沈清鸾真的不擅长编故事,也不肖说谎,沈天赐的问话不是她不能说就是不想说的,忍不住翻了白眼,但好歹还记得面前是自家爹,于是补上一句,“你问大哥。”
  正好熊瞎子的皮剥好了,沈清鸾索性收手,在旁边水桶里洗了手,接下身上的粗布大围裙,转身去后院给她娘帮忙去了。
  “诶?”沈天赐看着女儿利索走人郁闷的嘀咕,“养个厉害的臭小子,我这老子就成了摆设,啧!”儿子闺女有啥事儿都只想着先跟大哥说,至于他这个老子就直接扔在脑后。
  幸好他家容容永远把他放在第一位。
  沈天赐在家里从来不摆大家长一套,至于话语权这种东西,从儿子十三岁考了秀才回来后就彻底没有了,虽然以前也不咋滴。
  哎——世风日下,做老子的一点威严都没有了。
  但有什么办法呢?他家大小子厉害啊!
  生了个妖孽,他能怎么办?
  自然是宠着呗!
  私塾里上了半上午的课就放学了,沈天赐和沈风用完了午饭就赶着驴车去了城里,一直到天黑了才回来。
  晚饭的时候一家人一边吃饭一边商量家里房子加盖的事情,最后决定厨房旁边就加盖一间,但是要宽敞一些,到时候好盘炕做隔断,另外就是三间正屋外面再加上一圈,也不是屋子就是类似于回廊的东西,不过更加宽一些,比起回廊更像是棚子。
  倾斜的棚子顶上铺上席子,天气好的时候可以把席子卷起来,放下来的时候可以挡风遮雨,棚子盖的宽大一些,这样席子放下来的时候,从正屋到东西两边的厨房私塾之间走动都不用露天。
  到时候地上铺上石板,下雨天也不会湿鞋。
  “可以在棚子两边加上两根轨道,用绳子一拉就能放开收拢席子。”说到这个沈华就来劲儿,虽然上辈子他没有专门学过机械,但简单的齿轮滑轮是完全没有难度的。
  记得上辈子家里那种用绳拉的一片式窗帘卡住了,他还拆开了修过,东西很简单。
  “回房了你画给我看看。”沈风挺感兴趣。
  “行。”沈华立刻点头。
  “……二哥会做肥皂吗?”专心干饭的沈清鸾突然开口,见兄弟俩看过来,“收拾熊瞎子腻,皂角洗不干净。”
  “我想想……”沈华仔细回忆自己看过的数不清的小说,“大概材料和步骤我应该记得,但没有实际操作过,得多试验几次。”
  “那水泥呢?玻璃呢?”穿越三大法宝的名头,她这个末世里挣扎的人都知道。
  那个时代多少人想要逃避现实,想要逃离末世,甚至真的有机构研究穿越时空的可能性。
  “大概,需要实验。”沈华不太确定,毕竟谁会想到自己会穿越,尽管他看的小说多,但真正详细写的并不多,只有那些用资料菜谱水字数的大大写文才会有大段大段的硬核内容,其他就是听个响,能写出具体的材料和步骤就不错了。
  “六年。”沈清鸾只说两个字已经是满满的嘲讽了。
  “厄……”沈华看了一眼一脸茫然的爹娘,最后看了一眼自家自家大哥,默默低头扒饭,“我读书呢。”文言文都早就还给老师的人,短短六年就通读四书五经,这会儿都要考秀才了,他觉得自己挺不容易的。
  第二十三章
  沈清鸾通常干饭的时候就专心干饭,很少主动开口说话,所以她一开口就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更别说此刻她虽然面无表情语气也淡,但明显嘲讽拉满的样子,大家都稀奇,下意识的大家都把刚兄妹俩的话拿出来琢磨了一下。
  然后……
  “老大,你弟弟妹妹在说啥?”沈天赐发现小儿子小闺女说话每个字都能听懂,但组合到一起就不太明白了。
  “肥皂是什么皂?皂角做的吗?洗的更干净吗?”什么水泥玻璃容氏完全没听说过,当然也就无从问起,但刚才闺女说收拾熊瞎子腻洗不干净她听明白了,作为家庭主妇对于清洗能力好的东西自然比较感兴趣。
  “爹娘别急,等东西出来了就知道了。”沈风知道弟弟妹妹的底细,能猜到他们是在说他们上辈子知道的东西,并且听意思他家弟弟可能还知道配方。
  “对,等东西出来了再说。”沈华只有理论知识,没有实操过,还不知道成不成呢,说到这里看向妹妹,“那妹妹你会啥?”大家上辈子的世界科技水平都差不多,总不能逮着他一个人薅羊毛吧。
  “我会打小怪兽。”末世十几年的时候丧尸已经被清理的差不多了,人类的敌对方变成了数量庞大并且各种变异的动植物,可不就是小怪兽嘛。
  “妹妹是凹凸曼还是超……”沈华的吐槽被沈风的轻咳声打断,立刻闭嘴扒饭。
  “他们在说新的话本。”沈风看了弟弟妹妹一眼,两个小的缩了缩脖子低头干饭,这才抬头笑着对茫然又无辜的爹娘解释,“他们以后一定少说这种别人听不懂的话,你们说对吗?”侧头看向弟弟妹妹。
  “对,不说。”沈华点头,满满的求生欲。
  “不说。”沈清鸾也乖巧的跟上一句。
  “没事,你们想说就说。”沈天赐倒是无所谓,孩子们有自己的话题很正常,只是听不懂有些心塞。
  晚上要睡了忍不住问身边的妻子:“容容,你说我们是不是真的年纪大了?”
  “嗯?”容氏一愣,很快反应过来,笑着道,“听不懂孩子们的话了?”
  “嗯。”沈天赐没有大家长的架子,很容易就和自家孩子们打成一片,突然发现了这么巨大的代沟,心里有些郁闷。
  “孩子们说孩子们的,我们说我们的不就行了。”容氏好笑的拍了拍沈天赐,她这个男人非常可靠,像是天塌下来都可以帮她顶住,但很多时候又挺孩子气的,让人发笑。
  “……容容说的对,我们不带那三个小崽子。”沈天赐心大,转头就把郁闷放下了。
  ………………
  一夜无话第二日依旧是一些日常的活计,不过和往日心无旁骛背书写文章不同,今天的沈华拿出了一叠纸,这是他昨晚睡前绞尽脑汁回忆起的点点滴滴。
  光是肥皂的配方就有四五个,材料大体相同,做法大概分冷热两种,细节决定成败,在没有具体的比例可以参考,没有实践经验的情况下只能多做几组实验。
  当然玻璃和水泥的大概配方也有,不过比起肥皂,那两个还需要煅烧这类麻烦的操作,所以暂时先搁置,或许等以后找相对专业的人来研究。
  “这几样材料家里倒是都有,那就试试。”容氏看着二儿子写的单子和制作程序点点头,“杨嫂今儿就别跟我们去后院收拾了,你和二郎留在厨房试试这个肥皂。”
  “是,大娘子。”杨嫂自然没有异议,相比在地里收拾,厨房里的活计要省力不少。
  “刘婶收拾家里,我们去后院。”昨天猎物都收拾好了,私塾也彻底放假了,今天后院虽然少了杨嫂和刘嫂,但多了沈天赐和沈风父子俩,效率依旧是杠杠的。
  做肥皂最重要的就是皂化反应,还分冷热,这一次沈风是冷热都做,只不过一种隔天就能看到成果,另外一种则需要一个月才能使用。
  各种比例,搅拌的时间都是仔仔细细一一记录。
  好在是实验,每一个量都不大,还能两只手各搅各的。
  杨嫂:活不算累,就是有些费胳膊。
  一上午做了十几组的比例成品做观察,杨嫂收拾了厨房就开始准备午饭,就在这时有人敲响了沈家的院门。
  当然沈家的院子大门一直都是开着的,来的一共两个人,一个面带笑容看着很好亲近的中年男子,另外一个是年轻小厮,站在中年男子身后,手里捧着一个盒子,见厨房里的沈华走了出来,两人立刻一前一后迎上来。
  “这位莫非就是沈秀才?果然是一表人材。”中年男子笑得跟弥勒佛一样,一个照面就开始夸。
  “厄,请问老丈是?”沈华记性其实还可以,仔细搜罗了一下记忆确定自己不认识这位。
  “哦,失礼失礼。”中年男子立刻拱手行礼,“小老儿是落霞城【晖凌斋】的大掌柜谢忠,主家是北渊谢氏。”
  晖凌斋是落霞城最大的书斋,各种类型的书册,笔墨纸砚,读书人需要和喜欢的全都有售卖。
  “谢大掌柜有礼。”沈华也拱了拱手,“我是沈华,谢大掌柜口中的沈秀才是我大哥,两位先请屋里坐,我去喊父亲和大哥。”
  “是小老儿失礼,沈二公子少年俊才,还有沈秀才这样的大哥,贵府当真是福运连绵啊!”谢忠被派来沈家是有好好做准备的,也曾听过沈秀才大名,但盛名之下多有造势夸张的成分,所以第一眼见到沈华的时候,就觉得这就应该是沈秀才了,虽然没有传说中那么夸张,却也称得上一声俊秀才子。
  谁知道这居然还认错了,等到沈华转身出堂屋,谢忠立刻抬手摸了一把额角的细汗。
  在谢家爬到这个位置,出这样的差错,真的已经算是奇耻大辱了。
  谢忠想了想临行前大郎和六老太爷的嘱咐,立刻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
  于是沈天赐和沈风稍稍收拾了一下自己过来的一照面,就发现这位谢大掌柜格外的热情亲切,十句话有九句都是在夸人的,而且虽然热情但不显得谄媚,语气那叫一个真诚,神态那叫一个自然,当背景板的沈华简直叹为观止。
  这位是个人才啊!
  “这是拜帖,三日后我家大郎亲自上门道谢。”谢忠笑眯眯地道,“若是沈爷和大郎君有事,也可以再商量时间,一切以沈家方便为好。”说着又让小厮递上手里的盒子,“这是送给沈夫人的送子观音和沈小姐的夜明珠花盏,小小心意还望笑纳。”
  巴掌大的白玉送子观音在红色绸布上熠熠生辉,蜜桔大小的夜明珠镶嵌在一盏琉璃荷花之上,两样东西对于谢家来说都不算贵重,但礼物选的精巧还贴心,这就让人知道是用了心的。
  “谢家费心了,我代拙荆和小女收下了。”沈天赐一点也没有客气扭捏,转头对背景板一样的二儿子使了个眼色,沈华立刻悄悄退了出去,“三日后我们就在家恭候。”
  谢忠还是第一次遇到收谢家礼,收得这么清纯不做作的,惊了一下之后笑着继续寒暄,等到一盏茶喝尽就起身告辞,至于沈家招呼他用午饭当然是不能留下的。
  走的时候沈家也递过来一个大盒子,说是给谢家的回礼,另外还有一个小包裹,说是让他们路上吃。
  出于礼貌谢忠没有打开礼盒,只是拆了包裹,里面是六个鲜肉饼子,和跟着的小子分着吃了,发现味道还真是不错。
  一路颠簸回到了城里,谢忠立刻带着礼盒去给自家大郎君谢砚回话。
  书房里脸色有些苍白的谢砚披着一件大氅,一眼就能看出来抱病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