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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花开两朵 > 第17节
  今天的沈夜,怒意隐现:“你怪我昨天让你独守空闺?上去,我现在就满足你!”
  陶夭连连摇头:“我只怪我自己,我任性,我不听老人言,合该下地狱,可,为什么遭难的却是我的家人呢?”
  沈夜看她,没应声。
  陶夭低下头,心里有好多话,她一直想说给他听,却总是被他打断,这是最后的机会,可以让她说完吧?
  “沈夜,还记得十年前,你对一个女孩说过,你妈妈喜欢贝壳么?”
  妈妈——沈夜的心病,他倏地眯起眼,攥住陶夭的手也加重了力道,她却好像全无感觉。
  “你终于可以让我说出来了,呵——十年前,我被海蜇蜇伤,差点溺死在海里,是你救了我,还替我处理了伤口,十岁的女孩儿啊,哪里懂得爱情,我只知道自己一直想再见你一面,年年都去海边等着你,你说要为你妈妈找好看的贝壳,十年来,我唯一的爱好就是收集各种各样的贝壳,你就像我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我却慢慢的沉溺在这个梦里,沈夜,我不是个会对人一见钟情的女人,我爱上你,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经了泪水荡涤的一双眼,清澈见底,似在看他,又似穿过他,定在虚空中的一点。
  “那天晚上,我一眼就认出了你,可你却忘了我,我承认自己对你花了心思,我总是想方设法的提醒着你——那年夏天,那片海滩,或许是方法太隐晦,也或许对你来说,那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小插曲,没有记住的必要,我很清楚,有多少优秀的女人喜欢你,你怎么可能还记得这么平凡的我,而且,那个时候,我一定哭得丑死了。”
  这样的陶夭,对沈夜来说,是陌生的,心一揪,其实,他何尝真正的去认识她。
  “还记得我把那串风铃挂在你窗上,被你打断的话么?我想说的是——沈夜,你听到大海的歌声了么?十年前,我差点死在海里,可我不怕海,因为你告诉我,大海会唱歌给我听,尽管我总是莫名的感觉,或许有一天,我会葬身大海,但想着你的这句话,我虽然不敢再下水,却深深的迷恋着大海。”
  裹着坚冰的心,被这柔软的轻喃,敲开一道裂痕,无法反应,却听见她又说。
  “既然是梦,总有醒来的一天,现在,我醒了,沈夜,我想了你十年,但从今天开始,我会彻底忘掉你,假如我还要再想你,就让我不得好死……”
  他攥着她腕部的手一抖。
  “你一直都不肯听我解释,认为那天晚上是我害了你,其实,那杯果酒是别人端给我喝的,我没想到你会喝掉它,更没想到,居然有人敢在里面动手脚,所以,那天晚上是你强行非礼了我,不是我放荡的爬上你的床,请你记住,我才是受害人。”
  她开始尝试挣脱他,未果,再抬眼,视线渐渐清明:“沈夜,听说我爸爸曾经伤害了你的妈妈,现在,你也伤害了我。”用另一只手捂住心口:“伤的很深,这里很痛,有些伤害,可以原谅,但有些伤害,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不管我爸爸做了什么,他都是我爸爸,是我引狼入室害了他,这是我的罪过。”
  沈夜居然觉得,自己的手使不上力气了。
  陶夭再一次用力,终于甩开他:“沈夜,等我找回我爸,就去把孩子打掉,你把我搞得这么狼狈,伤了在乎我的家人的心,目的已经达到,这段婚姻也失去了继续的必要,还有,我们陶家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么心安理得,十年前,我爷爷被气死了,我爸爸一夜白头,你以为他过得很好么,不,他很痛苦,只有我才看得到的痛苦,如果你觉得这些还不够,那么,父债女偿,我用我的命跟你交换,求你放过我爸爸,放过陶家。”
  干净的眼神,坦荡的笑容,这一刻,看似平淡无奇的脸蛋,却出奇的光彩夺目,竟让见惯千娇百媚的沈夜移不开视线。
  她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沈夜,我走了。”
  那个时候,他并没有想到,她的“走了”,竟是一去不回。
  ☆、第十三章
  斜风细雨,撑一把骨架轻薄的镂花小伞,漫无目的徐行,将鸡毛蒜皮的小事无限放大,以期找出淡淡的伤感,营造出忧郁的气质。
  那种小资的调调,她也尝试模仿过,可是皆以失败告终,那个时候啊,除非想到远在天边的沈夜,不然,如此明媚的青春,怎么可能晦暗得起来?
  车窗外,狂风暴雨,陶夭蜷曲在出租车后座上,外套裹得再紧,还是瑟瑟发抖——这才是真正的悲恸,就算往好的方面想象,还是感到绝望。
  据说,人在濒死时,会将漫长的一生浓缩成短暂的几个瞬间,从脑子里匆匆过上一遍,可她还这么年轻,居然有了弥留的觉悟。
  沈夜:“自己不爱自己,还能指望别人爱你?”——就算她很爱自己,就算没有血海深仇的阻隔,他也不会爱她吧!
  堂哥:“我的小童养媳,谁敢欺负你,告诉我,我帮你把他揍成猪头。”当欺负她的是林钧婷时,想来,他是恨不能把她揍成猪头,以期讨自己的老婆欢心吧!
  洛邈:“音乐可以止痛,转移病人的注意力,减少肌肉张力和恐惧,因而纾缓疼痛。”——良心发现,居然想起那个天才少年,典雅的琴房,巨大的落地窗,干净的白衬衫,姿态迷人的坐在钢琴前,澄澈如水的一双眼,含笑的望着她,修长完美的手指,在黑白相间的琴键上舞蹈,流泻出静谧安适的乐音。可她却让他痛不欲生,连他最爱的音乐都无法纾缓,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出来混啊……
  爸爸:“爸爸,什么叫婊子养出来的小杂种?”——那是她第一次见到温文尔雅的爸爸暴跳如雷,不过自那以后,没人再敢当面骂她是“小杂种”。
  “爸爸,你的头发怎么白了?”——没人知道,看似年轻俊朗的陶副市长,四十五岁的时候,已经满头华发,她给他染头,染了整整十年。
  “爸爸,我又梦见自己溺死在海里了!”——到时候把爸爸葬在海底,有爸爸保佑,咱家小夭夭一辈子都不会在海上遇到危险。
  “夭夭,相信爸爸,爸爸是真的爱你!”
  ……
  “引魂礁”下阴魂叫——这可是本市最负盛名的自杀圣地,还有千里之外的轻生者慕名而来,当然更是当地投海者走过路过绝不错过的首选。
  出租车选了个有防雨棚的冷饮店门口将陶夭放下来,她刚站好,胳膊竟被人抓住:“小莫,我可等到你了。”
  陶夭转头看向抓她的人,是个慈眉善目的大妈,脸上那股子激动劲,就像一九四九年那会儿见到解放军。
  可陶夭确信自己不认识她:“大娘,你可能认错人了。”
  大妈却把她抓得更紧:“怎么可能,你就是小莫,你这手腕和掌心还是救我们家小哲伤的,要是没有你,我们家小哲就被车……我都在这等你整整两天了。”
  陶夭顺着大妈的视线看向自己缠着纱布的手腕,觉得真是有够凑巧,这大妈或许已经忘记那个小莫长什么样,只因真有急事,才这么执着的等待。
  “实在抱歉,我真不是你要找的小莫。”
  大妈居然有后手,只见她从包里掏出手机,翻出照片:“看看,是不是你?我不但知道你叫莫离,还知道你们家小何叫何晓佑,来这旅行结婚,你们小两口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缘分……”
  陶夭漫不经心的瞟了一眼那张照片,不由得瞪大眼睛,要不是她从来没穿过这种吊带牛仔裙,怕连她都要怀疑,照片里的女孩儿就是她自己,这世上,居然真的存在长得这么像的两个人?
  大妈观察陶夭表情,以为是被认出来后的尴尬,笑嘻嘻从包里又掏出了条手链:“其实我等着你,就是为了这条手链,那天你受伤,把你们家小何担心坏了,没注意到这条链子掉了。”边说边把手链戴在还愣着的陶夭手上:“我当时把它收了起来,可记性不好,一忙就给忘了这茬,我记得你家小何说过,这条手链是他送给你的定情信物呐!这么重要的东西不见了,这两天把你们急坏了吧,我就知道在这等,肯定能等到你。”
  正说着,手机响了,大妈顺势接通后一听,火急火燎:“小莫,我家有点事,改天再说。”转身就跑。
  陶夭回过神来,看着右腕上的手链,心莫名的激跳几下,不过,她现在实在担心爸爸,没时间搁着耗,冒雨跑向“引魂礁”。
  倾泻的雨,将海天溶合在了一起,凌空的巨礁上,瘫坐着个佝偻的人影,这飘摇的背景,映衬出他的穷途末路。
  “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