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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豪门弃妇:总裁别太冷 > 第397章 特殊要求
  “我从前觉得你特别厉害,但是现在我发现了你好多面,就是这些面让我没有办法再把你当成一个英雄、一个神看待。”
  冰曦说着凑上去盯着spark的眼睛看,她最喜欢看他的眼睛了,像是漂亮的蓝宝石一样,而且他虽然有国外的血,但脸上却没有雀斑,是和亚洲人一样干干净净的皮肤。
  她喜欢这样的干净皮肤,喜欢这样优秀的spark,更喜欢他在她面前展露的那些脆弱,总之,他有的一切她都喜欢。
  “冰曦我要跟你确认一下,你对我的喜欢,是对哥哥,还是对一个男性,或是对一个有好感的异性?”spark严肃发问。
  “我……好像都有一点,但更多的是想睡觉的喜欢,不是,spark你自己摸摸你的腹肌和胸肌,再想想看哪个女孩子能拒绝得了嘛。”
  好吧,spark揉摁太阳穴,事情变得更加复杂了,他本来以为自己能够狠下心去拒绝冰曦,这样就什么事都没了,但事实证明,他完全拒绝不了一个对自己而言有吸引力的人,更何况这个人是他看着长大的。
  他知道她为什么欢喜或忧愁,这样的感情,人这一生能有几次?spark抚摸冰曦的脸颊:“睡觉吧,我还有一些资料要看,江慕白的事一日不解决,我们就一日回不去。”
  “好。”冰曦乖乖点头后打了个哈欠,她是真的困了呢。
  看小东西睡觉,spark回到笔记本前,望着屏幕上有关江慕白的资料,他眸色渐深,确定是真的后,直接发给了沈意晚,也不知道她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
  spark点燃一根雪茄,但没过一秒就熄灭了,现在身边有冰曦,他不能再像过去一样随心所欲地抽烟了。
  “程寒川并不希望顾彻知道,江慕白就是慕白重。”沈意晚发来消息,“我们还会在m国待一些时间,你们呢?”
  “一起,江慕白的事不解决我们也回不去,国内的人在等消息。”
  “他也在乎江慕白的事?”
  “如果不是年纪大了,这件事他会亲自上阵。”
  根据spark这句话,沈意晚断定,冰神并没有告诉他跟冰曦,其实他本人到达过m国,既然如此,沈意晚决定帮冰神保密,他做事总归是有他的深意。
  spark继续打字:“另外,他让我告诉你,沈腾已经转到他的家中,京城最近好像出了点事,跟你之前的对象有关系。”
  “楚钧霖?”
  “对,楚钧霖的妈妈惹上了一个不能见光的组织,这件事我记得江清榆帮你调查过,但没有激起太大的水花,但现在国家改政策,正好打枪口了。”
  “多谢。”
  “不用,我也看他们不爽,沈腾也是我的伯父。”
  spark说完之后就将电脑合上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自己现在跟沈意晚聊天,并没有一开始那种很强烈的感觉了,甚至很淡漠……
  难不成他是真的对冰曦……
  不不不,那是妹妹。
  spark瞥了一眼手边的雪茄,最终又打开电脑,给沈意晚发消息:“沈小姐,咨询一件事。”
  “冰曦?”
  “你还真是料事如神……”
  “你喜欢冰曦?”
  “……”
  “看来是了,我觉得挺好,总好过你到时候把她嫁给其他人吧。”
  spark一怔。
  他虽然没想过娶冰曦,但也真没想过让冰曦嫁给别人,在他的想法里,冰曦就是快快乐乐的一个小孩子,是他一直都没意识到,时间其实过的很快,转眼间,小孩子已经长大了。
  spark打字:“沈小姐,你的意思是我可以接受冰曦?”
  “这要看你是不是能接受冰曦接受其他人,如果你无所谓她跟其他人在一起,你自然可以不接受她,但是如果你并不希望她跟其他人在一起,你难道不是最好的选择吗?”
  spark被这断话绕了进去,但仔细想想,似乎是这个道理。
  他抿唇:“我明白了,我会做好选择。”
  “冰曦并不是普通的女孩子,她选择了你几乎就不会改变了,她的世界有很多需要她忙的东西,她所谓的想要恋爱,可能只是要一种感觉,你给她就是了,你们并不需要有实质性的情侣举动。”
  有道理。
  spark一下就悟了:“多谢。”
  “好了,我抱着程寒川睡觉了,别打扰我了。”
  噗。
  spark失笑。
  结束通讯后,他回到自己的床上,将灯关掉准备睡觉。
  但人才躺下没多久,就感觉背后帖上来一抹热热的触感,他一下转过身,看到冰曦躲在他被子里,只露出一双灵动眼睛看他,不知为何,心猿意马得厉害。
  “等你二十岁,我就和你谈恋爱。”spark捏了捏她的脸,“现在,你只是我的准女友。”
  “诶?”冰曦歪头,“你想通了?”
  “我一直想很通,就是怕你这个随心所欲的渣女伤我的心,冰曦你给我听好,我只谈这一次恋爱,你要喜欢我就喜欢下去,否则,就离我远一点。”
  “嘿嘿,你还怕这个。”冰曦往他怀里一钻,“就算我不跟你在一起,我也是你可爱的妹妹啊。”
  不。
  如果不能在一起,他会远走高飞,让她找不到。
  spark抱着她,却并没有把这句话告诉她。
  小东西青春期想要追求爱情,他可以陪着她,但如果有一天她不需要他陪了,他也不会死皮赖脸的留下来。
  所以。
  她最好是会喜欢他。
  是会喜欢他很久很久。
  “对了spark,你刚才说的江慕白的事,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我之前有一个朋友去江慕白那边面试过,说是江慕白有一个特别奇怪的面试要求,就是一定要会写毛笔字。”
  “毛笔字?”spark皱眉。
  “不仅如此,还要会下围棋之类的一大堆要求,其他倒也还好,还能算得上是修身养心,可是当杀手的谁会去写毛笔字哦,我连字都不认识几个。”冰曦无情吐槽。
  真以为狙击手那么好当?
  那是从小就要训练的。
  别人在考试,她在跑一千米。
  别人在社交,她在练习打枪。
  当冰神的女儿也是很累的,从小到大她看的书一只手就能数过来——还都是射击方面的书。
  如果不是有spark在,她根本就不知道什么人情世故。
  “你朋友还说了什么?”spark注意力全在江慕白身上,并没有在意冰曦最后一句话。
  “还说江慕白约的地方也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