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他再一次走进地检署侦查庭。原以为这次又要重复那些同样的问答,没想到确认过身分后,检察官指示身旁的书记官关掉录音。
「不好意思又请你来一趟。」检察官的口气和善许多。「我今天不是要讯问你,是有些话想跟你说。」深吸一口气,缓缓说道:「先说,我不会起诉你,前几天被害人……逸欣终于开口了,她没看到那个人,但她能确定,那不是你。」
他愣了愣,微微张口,最后还是选择沉默。
检察官继续说:「就算她这么说,我本来还在思考你是共犯的可能性,你知道的,就是你将她引诱到犯罪现场,再由其他人下手。所以我本来想和你谈谈关于作为污点证人的想法。」顿了顿:「不过那都是本来。」
检察官的坦率令他诧异,他抬眼瞧了瞧。检察官是位年轻女性,看起来未婚的年纪,戴了副黑框眼镜。或许是职业使然,先前讯问总是一板一眼、死气沉沉,今天他才注意到,眼镜后的她其实挺漂亮。看了看庭上的职牌,写着「检察官罗敏甄」。
「夏慕克酒吧。」罗敏甄突然道:「案发当天晚上,你在那里对吧?和一位女性。」
一个措手不及,贺以正原本停留在职牌上的目光反射性迎上了罗敏甄,四目交接之际,他那一瞬间的错愕被她逮个正着。
「夏慕克的员工证称,你在那天晚上曾经遗失手机,是一个小朋友拿去柜檯、说是在女厕捡到的,柜檯收下你手机的时间是9点15分,你到柜檯领回的时间是9点20分左右,把逸欣叫去犯罪现场的那则讯息是9点10分发送的,也就是几乎可以确定讯息发送时,你的手机并不在你身上。」
他别开眼,不语。
「综合你测谎的结果,我完全没有起诉你的理由了。只不过,如果你的手机是在女厕被发现的,我们推测发送讯息的人是女性,而根据夏慕克员工所说,当晚你和一位女性在一起……」罗敏甄顿了顿,看着他的眼神犀利了起来。「你没有什么想补充说明的吗?」
「我只知道她叫蒨蒨,23岁。」冷冷道。
罗敏甄瞇起眼。「你们是什么关係?」
「第一次见面的关係。」
「怎么认识的?」
贺以正想也没想。「约砲网站认识的。」
她挑眉。「哪一个网站?」
他跟着挑眉。「忘了,我有好几个网站的会员。」
「之前为什么不说?」
「如果我三观还算正常的话,约砲好像不是什么值得说嘴的事。」
「可是你连手机曾经遗失也不说。」
「我已经说了那则讯息不是我传的,我以为这才是重点。」
「这可是关係到你会不会被起诉!」面对贺以正的放恣,罗敏甄音量不自觉的大了点:「我从没见过像你这样瞒着对自己有利的事实不说的被告。」
「那恐怕是检座经验不太足够。」
「贺先生!」
「检座,要请他出去吗?」一旁的法警忍不住要上前,被罗敏甄制止。
她深吸口气,沉声问:「贺先生,你是不是在包庇她?」语气严肃。
「我怎么包庇她?你们不是已经扣押我的手机去调查了吗?应该比我更清楚到底是谁拿走了才对吧?」
「很遗憾的就是,你的手机上除了你的指纹之外,没有别人的指纹了。」罗敏甄盯着他,犀利不减。「照理说,应该也会有夏慕克员工和捡到的人的指纹才对,却也没有,就只有你一个人的。」
贺以正耸耸肩。
「那我也很遗憾。」
「贺先生,我们找不到那天和你在一起的那位女性。」罗敏甄显然累了,声音弱了下来,也不再旁敲侧击:「夏慕克的订位资料、你手机里的联络人,甚至我们向电信公司和line公司调取的客户资料都找不到,她就这样人间蒸发了。」
见贺以正依旧无动于衷,叹了口气,道:「大家都只是想好好解决事情,你就不能帮个忙吗?」
「你们都找不到了,我又怎么找得到?」淡淡说道。
反正最糟也就是这样,罗敏甄默了默,心一横:「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何非要维护她,但你这样做,难道就不觉得对不起逸欣吗?」
正中地雷,贺以正倏地哗一声站起,冷冷拋下一句:「很抱歉,帮不上就是帮不上。」
「贺先生!」
在法警出声之前,罗敏甄叫住离席的他:「如果你有想到什么,请随时告诉我们。」
碰。
扎实的甩门声之后,庭内安静无声。
「罗检……」半晌,书记官于萍訥訥道:「他这样……算不算侮辱公务员啊?」
望向罗敏甄,于萍赫然被她的阴沉吓了一跳。「罗检……」
「当然算!」然后又被她的吼声外加拍桌吓了另一跳。
「他是什么东西!竟敢在老娘眼皮子底下撒野!」
于萍愕然,老大翻脸也太快……
「明摆着包庇,还跟我耍嘴皮,当老娘塑胶吗?要不是他帅,老娘早就告死他!混帐东西!」
那张脸突然转过来,于萍正要倒抽一口气,却见一副温柔的眉眼朝自己笑来:「辛苦了,于萍,快点弄弄准备下班吧!累死了。」
罗敏甄说完,若无其事地着手整理卷宗。
「……」于萍忽然觉得自己需要大一点的心脏。「是……您也早点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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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检察官(心)